《黑獄第5730天》,這是一本非一般著作,由一位菲律賓在囚港人所寫,談及作者的黑獄生活,看完不得不分享一下。



如何黑獄?從被捕過程開始,到待審,到審判,再上訴,甚至年期都是離譜非常,而菲律賓監獄內的情況亦是想像不到的。把這著作當成一本故事書來看,內容可謂十分精彩過癮,但每當想到這是真人真事,立即感到心寒。

草草說說離譜的地方,這由事主無辜被拘捕開始,之後被安排到覊留室打完一輪,主要是警方索錢,有錢就放人,無付錢,繼續扣留。

之後,他們三個被拘捕的香港人,被警察帶到一家公寓,叫他們好好坐下,並被吩咐一陣子有人叩門就去開門。原來警方要自編自導,演一次毒犯被捕過程,叩門的是全隊警察,帶同人證及拍影片上門捉人,跟著就在公寓內找到毒品,並要求三位在毒品上簽名。

人贓並獲,被告先被收監等待上法庭,待審也等了11年之久。其實這11年,技術上他們還未被定罪,等上庭都可以等11年?這已經等同一條非常嚴重的案件的判刑了。

待審這些日子,若他們有錢疏通的話,是可以加快進度,與及很確定可以無罪釋放的。可惜,他們本以為有公義,純情地等,主角亦沒有太多錢疏通。

在審判過程中,當日負責拘捕的警員前言不對後語。案件等了11年後才審判,所有證人又會剩下多少回憶呢?

律師在庭上提出了很多有力證據,甚至令該警員承認自己當日沒有按程序進行拘捕,例如警員在拘捕時沒有申明疑犯權利。而警員提出對目標的調查日期,又與當事人的出入境記錄不符。

可惜,結果仍然是罪成。三人一起被告,三人一起入罪,同判終身監禁,即40年。

三人隨即提出上訴,上訴將會是同一個法官,不准提新證據,在這情況下再審一次,會有變化嗎?這樣的情況,主要又是為錢,排期上訴的時候,讓犯人有時間籌錢疏通法官。

上訴結果,當日三人被捕,處境差不多一模一樣,而且行為有一致性,所有人證物證與法官也一樣,最後三人中竟然有一人脫罪,主因是那人於上訴期間已經用錢疏通了。

最後三名港人,留下兩人在監獄中,如今一人已經在獄中死了,另一人就是作者鄧龍威,至今坐了17年之久,整個故事實在荒謬與可怕。當天作者29歲,工作不如意,辭工到菲律賓散心,誰知進了這個黑獄,今年46歲了。

從判案過程外,著作還提到監獄內的情況。以前,從電影中與身邊朋友都認知不少監獄的地下秩序,但也想像不到菲律賓監獄的情況。

大家可以有手機、上網,作者還在獄中也可以成為facebook KOL,實在意想不到。在菲律賓的監獄中,若有錢的話,連召妓、吸食毒品、獲得刀與槍械也可以。

若無錢的話,幾千人瞓一個球場,幾千人共用一格廁所,所以暗角四圍大小二便,環境可想而知。在球場內,連睡覺也要每人限瞓4小時,之後要站起來讓其他人瞓。若有集體打鬥,獄警會手持M16步槍向地下狂射。

如此離譜的故事,要疏通與避免的金錢數字,從書中得知又不是很離譜,大約只是8萬港元就可以,看來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又不是太難,但今天時機似乎已過。

看完此著作,個人有兩個體會:

第一,不要到菲律賓此類國家,它們把華人與販毒掛鉤,沒有人權公義,什麼事情都會發生。

第二,萬一去了,出事了,盡快以錢解決,正所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想辦法離開該國,回家再算。

著作還記錄了很多事情,包括這17年來作者向多個機構求助的過程,一些有心人的幫助,一些網友與親朋好友的感想等。

在此祝鄧龍威先生好運,希望他盡快可以脫罪。與此同時,不知有何幫得上忙,唯有把閱後感分享出來,希望更多人知道此著作及此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