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詩有三義焉:一曰賦,二曰比,三曰興。文已盡而意有餘,興也;因物喻志,比也;直書其事,寓言寫物,賦也。」《詩品序》
「因物喻志」之比喻是漢語文學中常見的修辭手法;然而,由於華夏古典文化底下邏輯學發展一直緩慢,歷史上經常出現濫用類比論證的哲學辯論。事實上,比喻能否用於論證,還只能用於說明,在西方哲學有一定爭議。然而,無論西方還是東方,今日大家也不會接受一些荒謬的比喻論證:以一件完全不相關的事件,去比喻另一件事件,以論證某一道理。邏輯上我等稱之為「類比不當謬誤」。
例子一:何君堯以「美軍越境捕殺拉登」比擬「中國越境拘捕李波」
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於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舉行了「港獨思潮勢不可擋?香港何去何從?」的論壇。在會上,何君堯以美軍入侵巴基斯坦捕殺拉登比擬中國公安潛入香港綁架李波到中國大陸「協助調查」,對話節錄如下:
何君堯:「我話俾你聽,李登果個(事件),如果佢(中國政府)有做錯,你咪丙佢囉。我係公開嘅場合都講,香港政府都應該要交代啊,係咪先?包括埋王振民認為咁樣都係有遺憾。嗱,當咁講⋯⋯唉,真係,Ben Laden係巴基斯坦度,有兩隻black hocks定乜鬼嘢都飛咗去巴基斯坦度⋯⋯美國政府要捉賓・拉登,又話到依一個係搞到全世界立立亂嘅⋯⋯咁你又係叫做一個執法者,你又係叫做一個訟裁者,你又係一個執行者⋯⋯」
陳浩天:「即係你話李波係恐怖分子啊?」
「係美國⋯⋯」(疊聲)
陳浩天:「依家我哋香港人係香港受到生命威脅啊!譴責下佢就算啊?」
黃洋達:「你依家話李波係拉登?」
(
)何君堯之論證嘗試以「美軍越境捕殺拉登」比擬「中國越境拘捕李波」(其實是綁架),說明「政治超越國界」乃現實常見之事情,跨境執法並不罕見;然而,這個比喻之所以引起眾怒,是因為何君堯的論證忽略了兩件事情的性質根本不同,無法類比。拉登是一個策動多次恐怖襲擊並且公開承認責任的恐怖分子,而李波只是一個出版中共禁書的香港書商,即使對前者採用跨境執法乃合理,也無法推論出後者合理。
由此事例,我等就可以理解類比不當謬誤,其格式如下:
事件P與事件Q共享性質a、b及c。
事件P另有性質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事件P亦有性質x。
何君堯之論證可以重整成以下格式:
事件「美軍越境捕殺拉登」與事件「中國越境拘捕李波」都是「政治超越國界」。
事件「美軍越境捕殺拉登」是合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事件「中國越境拘捕李波」是合理的。
當然,何君堯可以反駁,說他沒有言明「美軍越境捕殺拉登」與「中國越境拘捕李波」都是合理的。因為他沒有清楚表達出他這個比喻有甚麼意義。容許我用詮釋學的技巧與基督宗教的愛心,嘗試再把何君堯的論證強化一下:
事件「美軍越境捕殺拉登」與事件「中國越境拘捕李波」都是「政治超越國界」。
事件「美軍越境捕殺拉登」是政治現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事件「中國越境拘捕李波」是政治現實。
但整個論證依然是荒謬。「中國越境拘捕李波」是否政治現實是另一問題,但你不能由「『美軍越境捕殺拉登』是政治現實。」推論出「『中國越境拘捕李波』是政治現實」,因為兩者根本沒有邏輯關係。
例子二:告子與孟子論人性
何君堯的例子解釋了類比不當的核心,就是把兩件有點相似的事件A和B放在一起,強行說因為事件A有性質X,所以事件B也有,而整個推論根本不存在真正的邏輯關係。在中國哲學史上,類比不當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孟子與告子的人性之爭: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
孟子曰:「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孟子》<告子上>)
兩人的論證如下:
告子:
水無分於東西。
性猶湍水也。
_______________
是故,人性無分於善不善也。
孟子:
水無有不下。
性猶湍水也。
_________
是故,人無有不善。
此處孟子和告子的類比不當謬誤更加嚴重,因為彼等還未指出水流和人性,以及流水方向與性善性不善有甚麼關係可以互相類比,已經進行荒謬的推論。水流到那裡去,跟人性是否向善有何相似之處?有何相關之處?在文學寫作上,用比喻並無問題。然而,在學術研討、政治辯論或哲學討論時,胡亂使用類比只會製造笑話。故因物喻志,不可不慎也。
作者:安德烈(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荒膠謬論:類比不當(安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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