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30日,財務委員會於立法會對港珠澳大橋追加撥款的申請進行表決,最終以29票贊成,13票反對,成功通過有關工程追加大約54億的撥款。

作為主席的陳健波「剪布」,非建制派議員不服,當中黃毓民一馬當先,其後陳偉業和梁國雄亦相繼衝往陳健波方向,對陳健波興師問罪。其間黃毓民多次呼喊「出嚟呀!」要求其他議員行出來支援,可惜事與願違。就連昨天因抗議而跌到受傷的陳志全也企圖衝出來,唯除了建制派議員理所當理不作任何支援外,泛民其他議員也只是靜觀其變,猶如沒有特別事發生,繼續安坐椅子上,聽候主席指令,等待投票之時。

大家也知道,非建制派議員長久以來也是立法會中的少數派,在會直接影響香港市民的重大議案,如政改、「網絡二十三條」等,也會投下眾望所歸的反對票,故有「反對派」之稱(民主黨除外,該政黨理應歸類為「二五派」,因2010年有關政黨在政改方案中,投下違背民意的贊成票)。投下反對票的目的是為了阻止損害市民利益的議案通過,明明知道只坐在座位上投下反對票是根本阻止不了有關議案的通過,可是依然選擇依舊。沉默,即是幫兇。不針對撥款施加壓力,採取一成不變、沒有成效的方式反對,那與默默讓路,讓撥款通過,沒有大多分別。既然如此,有關人士與建制派議員有何分別?沒有,不過是立場不同,也是有份把香港人54億血汗錢掉下大海。有人會問,像那數個議員離開自己的座位,往主席方向衝擊,難道又可以阻止相關議案通過嗎?不能,但至少能引起社會輿論,讓普羅大眾知道現時立法會發生何等荒謬之事,主席能隨意「剪布」,議員有怨言便將其驅逐離場。就算不能影響結果,也要不讓市民的血汗錢白白浪費,市民依然蒙在鼓裡。受害者不知自己是受害者是一件十分可憐的事情,受害者知道自己是受害者依然甘願當受害者,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

香港人很羨慕台灣人所擁有的民主,當初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台灣人是如何頑強反抗;香港人有沒有信心能像台灣人一樣,撐過「戒嚴時代」?擁有「自由」和「民主」的台灣人,背後有相應的代價要他們承受。當高喊「命運自決」的香港人如沒有覺悟,沒有不惜一切的決心,沒有能力付上相應的代價。說得再多,這一切也不過是虛話,過往的努力也只是徒勞。

「反對派」在立法會中,不論是70議席的分布,還是委員會或小組正副主席的分布,也是過不了百分之五十。既然如此,我們不需要只懂安分守己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按下反對按鈕的議員,面對一些違背民意的草案和撥款,投下反對票和「拉布」經已是基本的抗爭方式。在必要時,如是次追加撥款的申請,立法會需要更多議員加入更激進的抗爭行動。在2月28日新界東補選,投給願意參與更激進抗爭行動的候選人,用行動,保護香港人的利益。

最後,在9月的立法會選舉之前,符合資格的香港人,登記做選民,投下明智的一票,作出正確的決定。

 

作者:樊孰新(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不應視投票是公民責任,應視為公民權利(樊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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