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nard Spragg. NZ / flickr

健康空氣行動自 2009 年成立以來,一直倡議把空氣質素指標收緊至最嚴格的世衛標準。幾年來,我們不斷結集民間力量,及至 2013 年,成功逼令政府檢討並收緊 1987 年的空氣質素指標,並承諾往後至少每 5 年檢討指標一次。

但這只是階段式的勝利。

由 2014 年新指標推出後,路邊污染依舊超標 2 倍,而政府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上星期政府更在毫無宣傳下,悄無聲色將短、中及長期改善空氣質素的可能新措施放在網上,並公布由現在至 10 月中旬,會就收緊空氣質素指標展開公眾諮詢,期間會有兩場公開論壇。

先勿論政府處理公開諮詢的手法及各種可能新措施的成效,我們不妨先了解多點空氣質素指標。

1.  現行的空氣質素指標中,只是政府虛有其表的「目標」。

具體地說,指標其中一項列明容許 3 個路邊監測站的二氧化氮水平,在一小時的超標次數為 18 次, 2016 年一小時的超標次數卻為 134 次。最後 134 僅為政府文件中的一項數字,政府不用解釋,亦不需承擔責任。

情況就如,你讀書科科不合格,但依然可以升班,最後還大剌剌向全班同學高呼「我係唔合格,但升到班,你吹咩?」明明政府自己制定指標,不達標竟無需負責,更可輕鬆過骨,實屬無稽。這亦是為何路邊污染在近20年來,即使遠高現行的指標兩倍,仍毫無改進,更枉論健康是否受保障云云。

環境保護署資料

在 2016 年 10 月,英國非牟利、法律團體 ClientEarth 第二次入稟控告英國政府,指其無法控制空氣質素達至歐盟及英國法律標準水平,結果再一次勝訴(第一次勝仗於 2015 年),英政府需於 2017 年 4 月前草擬應付街道空氣污染的計劃,並盡快實行。反觀我們卻無法將《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搬上法庭,對着沒甚約束力的條文,只能指望政府的良心與決心。

2.  而事實上,政府在制定指標時,又或推出所謂的可能新措施之時,真的沒有考慮公眾的健康。以下為改善空氣質素可能新措施的引子(節錄)﹕

在審議實施可能新措施的可行性時,專家小組考慮了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新技術的成熟程度及使用趨勢 、國際間監管條例的發展、 成本效益、及業界反應等。

「健康」兩字,不知所蹤。亦即代表短、中、長期的措施,大家不看也罷,因為政府並不認為空氣污染與公眾健康有關係。試問如此的思維,如何令人相信政府有決心改善空氣污染,以保障公眾健康?

空氣污染而引起的心血管及呼吸疾病而死的人數已成為香港第二及三位殺手,一旦讓政府通過以較寬鬆及無約束力的指標,大家健康只會更受路邊污染威脅。我們目前極需要市民的支持,未來兩次的公眾論壇,以至透過網上渠道發表意見,都非常關鍵,因為只有充足的民意,才可嘗試逼令政府改變一成不變及縮骨的思維。改善空氣污染,是一場漫長的抗爭,我們極需要你發聲並呼籲更多朋友聯署!


 收緊空氣質素指標是一場長期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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