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體系與公民精神」單元中學習重點增減的內容主要跟深化《基本法》教育和一國兩制有關。在小一至小三,便要求學生掌握「『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基本法》一些基本理念的基礎知識」,卻刪去「識別作為負責任和積極參與的市民應有的行為」中「積極參與」的字眼。在小四至小六,便要求學生「認識《基本法》的憲制背景,並能掌握有關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基礎知識」、「尊重《基本法》、規則和法律,並樂於遵守相關法規」等;但同時刪去「識別在發展探究的能力以理解一些社區、社會議題」和「反思如何在服膺於社群規範及個人取向中作出平衡」。此或令學生無法全面了解市民應有的責任,初小生亦未必有足夠能力去學習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理念,屆時只會令學生一知半解。課程亦沒有教導學生如何面對個人立場和想法,或令學生缺乏對公民權利和表達自由的認知。

在中一至中三,則新增了「了解社會規範、規則和法律的目的及作用」,但同時刪去「發展公民能力以參與本地事務」和「發展與公共議題/事務相關的探究能力」。課程無法讓學生更深入了解應該關注的社會議題,似為去政治化鋪路。

其次,在必須學習的部份增減的內容也是關於《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在小一至小三,同樣是強調「『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基本法》的基本理念」、「法律和規則的需要及其對社會秩序的重要性」。在小四至小六,在「遵守法律與規則的重要性」中加上「遵守《基本法》」,並要求學習「《基本法》的憲制背景和總則」,卻刪去「個人在不同角色中應有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在中一至中三,則新增了「國家的政治制度與對外關係、國民生活概況,以及國家公民的意識和素養」,刪去「本地社群、政治組織和社會的相互影響的主要特徵」和「公義在社會的重要性」。

以上必須學習的內容竟然不再提及公義的重要性、社群或個人的權利義務,令人質疑政府是害怕傳授普世價值思想令學生關心政治,對其管治不利,因此不希望學生觸及此方面的議題,而單純學習《基本法》和守法的重要性。然而,如此片面的教育只會令學生學習到錯誤的知識,沒有獨立的批判能力和對社會的責任感。

在此次更新中,可見大量提及對國家發展的關注、中國國民身份的認同等,相反,人權、自由和公義等字眼卻只分別提及一至兩次。教育局似是在佔領運動後,因本土思潮興起及青少年越加關心政治的氣氛下,希望進行「降溫」,避談公義等解說,避免學生對此產生思考,並透過課程更新向學生軟性灌輸國民身份認同,變相將國教慢慢滲入學校的課程。

當中除了課程內容有國教的影子,諮詢文件中的立場、用字偏頗。例如指「社會因對政制發展而各執己見」,似是批評反對派人士提出不同意見,與「為公民及社會參與作好準備」的宗旨相違。閱畢此諮詢文件,着實令人憂慮,擔心這將是其中一項軟性國教,將不公正、偏頗的知識傳授予學生。學民思潮要求教育局延長諮詢時間,加強宣傳,並警告教育局不要耍小手段,試圖將國教拆件融入學校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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