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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核准使用商用無人機的企業,在 2015 年上半年呈現大幅成長。稍早又有國外消息指出,FAA 核准首架「電動玩具紙飛機」於美國領空商業飛行。這不禁令人納悶,美國推行無人機商用飛行法規是否有點過頭了?

據《富比士》(Forbes)報導,由美國電動紙飛機製造商 Tailor Toys 所推出的紙飛機「PowerUp 3.0」,經 FAA 依無人機規範,即《現代化及改革法》(Modernization and Reform Act)第 333 條款豁免核准,今後 PowerUp 3.0 就可在符合法規條例下進行航拍作業。

先簡單介紹一下 PowerUp 3.0,其組裝方法很簡單,只要先按照所提供的步驟摺好紙飛機,接著扣上特製的智慧模組(Smart Module)就完成了。使用時透過智慧型行動裝置 App 以藍牙連結飛機便可操控。

智慧模組支架採用碳纖維材質,較不易因碰撞而受損。前端置有低功耗藍牙(Bluetooth Low Energy,BLE)技術晶片,通訊距離可達 55 公尺,另含鋰聚合物電池,每次充飽電可持續飛行 10 分鐘;後端則結合旋翼與方向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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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紙飛機結合智慧模組,透過智慧型行動裝置 App 就能操控

以 PowerUp 3.0 獲 FAA 豁免的申請者 Peter Sachs 表示,按照 FAA規定,使用該電動玩具紙飛機進行商業飛行時,必須由持有飛行執照的駕駛員操控,還得有觀測員在場,而且只能在天候狀況良好的白天,以不超出視線範圍的距離飛行。另外,甚至要在飛行前 24 至 72 小時內,向航管單位申請發布飛航公告(NOTAM)。

這些規定看似符合程序,但以飛行「紙飛機」來看似乎又有點不合理。儘管 FAA 需審慎看待無人機納入美國空域系統的安全問題,但先將玩具紙飛機視為「無人飛行載具」列為豁免對象,再以相同法規要求業者遵守配合,這一連串處理方式都令人匪夷所思。


 無人機定義更廣了?美國 FAA 首度核准紙飛機商用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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