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不自殺契約竟引起眾多風雨,不少論述認為多餘對防止自殺毫無幫助。「唔通簽左就唔會去死咩!」大家對學生自殺相當關注,質疑契約的用途令人理解。若單純以為簽一份通告就能夠防止人自殺,也實在太兒戲。
契約只是一份工具,重點是心理學家、社工、老師、醫護人員如何去運用。這類「不自殺契約」、「人生安全約章」在世界廣泛使用,在Google找找你可以見到。我想大家有疑問的地方是,到底有沒有用?
碩士時教授在堂上說到這種契約時,我也有這個疑問。我也沒想過我也有用到這的一天。我想在此分享我第一次在真實個案用它的經驗。有用與否,大家評價。
案主由一名家人和朋友陪同,第一次會面後段時,我循例問他的自殺傾向。沒想到一問到,對方眼淚就不斷流下,細數尋死想法。當時是第一次面對這種情況,自然害怕如何應對,當中壓力難以足道。心中第一個想法就是這契約,說是求命草也不為過。
於是我禮貌地離開輔導室,拿了一張「人生安全約章」,跟他討論約章的內容。約章的內容主要是:
1) 我承諾不會傷害自己(或自殺)
2) 當自己真的想死,會找誰幫助
單純憑一張紙定義它有沒有用是有問題的,這不是法律文件,但象徵意義更重要。助人者與受助者一起完成契約,讓案主知道,雖然目前的情況似乎很壞,但是有人重視你的生命,你不是一無所有。許下一個不自殺承諾後,雙方才能安心投入輔導關係,然後一步步處理現在的困難。
心中有點害怕的我拿着一紙回房,逐步引導案主完成契約。他寫下會盡力投入輔導過程,如果有自殺想法,會跟朋友、家人和我連絡。最後在各位見證下,大家都鄭重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這案主我只見了五次就失去連絡,當然他的情緒已大為改善,面對的困難也有初步的解決方法。我很慶幸在他說要尋死時在那一刻,做了我能夠做的事。
所謂契約只是一項工具給我們工作的方向,以及一份承諾的象徵。在輔導過程中我們要展示同理心、尊重和接納,一步步解開對方尋死的心結。反過來說,若助人專業沒有足夠的資源和時間面對求助者建立關係,倘若學校單純分派給全校學生簽完就算,則簽一千份契約也是徒然。
作者:第五型(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不自殺契約的背後:關係建立和承諾(第五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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