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 《AM 730》 鈺成其事

立法會會議不斷有議員指出會議廳內不足法定人數,響鐘、等候,消耗大量會議時間,成為「拉布」的有效手段。

很多人批評不肯留在會議廳裡的建制派議員。批評者說,建制派既反對拉布,就應該老老實實留在會議廳裡。四十多名建制派議員,只要有35人留下,便保證有法定人數,令拉布議員不能叫「點人數」。

事實上,很多建制派議員在會議廳裡坐不牢;在會議廳外聽到傳召鐘時,也不會趕快回席,寧可任由會議時間在等候中消耗。這其實是典型的「囚徒困境」博弈者心態。

首先,對建制派來說,會議進入了拉布狀態後,留在會議廳裡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流會。儘管拉布議員的發言間或精彩有理,建制派只會認定他們的目的是為了消耗會議時間、阻撓法案的表決通過。所以,建制派根本不會跟拉布的議員辯論。再說,如果建制派也踴躍發言,延長辯論時間,豈不是等於配合拉布?

不少建制派議員可能認為,在會議廳外可做的事情比呆在會議廳裡更有用、更有意義。因此當在席人數超過法定人數時,就有人想離席;愈早脫身便愈上算,因為假如讓其他人先走,在席人數跌至僅夠法定人數時,不能離席的壓力便會很大。有的人在人數不足時仍要離場,是抱著博一博的僥倖心理,希望很快有其他人進場填補空缺。

當拉布議員指出了不足法定人數,傳召鐘已響起的時候,防止浪費過多時間的辦法,是所有人盡快返回會議廳。可是,沒有人相信其他人會這樣做;人人都不願早於其他人回席,坐著呆等。如果讓其他人先回席,更有可能在自己回去之前已湊夠人數,讓自己脫身。於是,對返回會議廳,人人都堅持先人後己,等候的時間拖到最長。

議員的職務,很多是要在會議廳以外履行的。在正常情況下,議員在會議進行期間離開會議廳去做其他工作,只要不影響會議,不但是容許的,而且有時甚至是必要的,否則《基本法》也不會把立法會會議的法定人數定為全體議員的一半。在大部分反對派議員故意不出席會議的時候,指責不肯留在會議廳裡的建制派議員「懶惰」,未必符合事實,也並不公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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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必公道(曾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