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和父母談條件的孩子往往都有個也喜歡「威脅利誘」(美其名叫做「賞罰分明」)來管教孩子的父母:「你趕快吃完這碗飯,我就給你吃兩個果凍(或是多給你一張貼紙)!」、「你再不去洗澡,我就要記你兩個叉叉了!」
愛和父母談條件的孩子往往都有個也喜歡「威脅利誘」(美其名叫做「賞罰分明」)來管教孩子的父母。
孩子於是很快就學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進而要求父母:「如果我吃飯前就把功課寫完,那你就要讓我多玩半小時電腦!」、「你讓我星期六和同學出去玩,我星期天就會把房間都收拾好!」,然而吃飯、洗澡、寫功課、整理內務,不都是孩子份內該做的事嗎?
父母想用條件來威逼或做為誘餌,讓孩子承擔起責任、做出正確的行為,但孩子也會用條件來卸責(你不給我,我就不做!),或是藉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我如果...…你就要…...),其結果就是親子雙方計較來、計較去的互爭權力——在這個家裡,誰說的才算?最終父母只會教養出一個工於(利益)計算、只講權力不盡義務的孩子。
所以父母不喜歡孩子總是和自己談條件,那麼自己首先就不要做個「條件交換」的爸媽,如果孩子要跟你「討價還價」,直接告訴他:「對不起!親愛的,不行就是不行!」或者:「這是你自己的事,要不要做?要怎麼做?都是你的選擇,因為是你要去承擔。」然後就閉起嘴巴不要再說了。
父母想用條件來威逼或做為誘餌,讓孩子承擔起責任、做出正確的行為,但孩子也會用條件來卸責。因為孩子要做或不做,都自有「行為結果」會讓他學得教訓:飯吃得太少,等下就會餓;太晚洗澡,睡前的自由活動就沒了;功課不寫,明天就會被老師處罰;房間不收拾,東西就會找不到..….這些後果,絕對比父母的「威脅利誘」(外力控制)更能促使孩子主動就會去修正,或約束自己的行為了。
文/菜媽的親職教養部落格李顯文老師
談條件讓孩子就範?恐教出愛討價還價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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