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乎香港對日本安保法案的討論,似乎僅限於「日本應不應擁有軍隊」這點。我原則上認同如果日本國民偏向擁有軍隊,則日本再度擁有軍隊也無可原非--有些國家認為日本擁有軍隊等同日本將會走向戰爭,按這種邏輯,世上所有國家學哥斯達黎加般解散軍隊(然後投向美國軍事保護),只剩下自衛隊,則世界和平馬上降臨,めでたしめでたし〜!……所以除非論者支持自己的國家解散軍隊,否則這種言論只是純粹的偽善。
(PS 不過中国人這樣說沒問題,因為中国的確沒有国家軍隊,只有屬於中共的人民解放軍XD)
然而,安保法案不光是軍事問題,也是憲法問題。國會通過的法案並無修改等同disarm日本的第九條憲法,而是釋法。
「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日本国民は、正義と秩序を基調とする国際平和を誠実に希求し、国権の発動たる戦争と、武力による威嚇又は武力の行使は、国際紛争を解決する手段としては、永久にこれを放棄する。 前項の目的を達するため、陸海空軍その他の戦力は、これを保持しない。国の交戦権は、これを認めない。」 ——《日本國憲法》第二章第九條 被喻為「和平憲法」的第九條憲法說汝不可如何如何,安保法案並不挑戰禁令,只是修改「如何如何」的範圍,換句話說就是搬龍門。例如解禁集體自衛權:本來要敵人打到日本本土上,日本反擊才叫自衛,現在盟友被攻擊時,日本出兵也算自衞了。 憲法乃一國之本,日本不少學者擔心這種龍門搬到憲法上的政治操作會危害日本法治。這是討論時應當留意的一點--追求香港法治的人,應當對反安保的示威者有所認同。
PS 至於安倍為何不直接修憲,我見過的說法有二
1. 支持度不足所以繞過需要國民公投的修憲,直接修法。無疑是傷害民主的做法。 2. 米國希望保有第九條對日本的限制以控制日本。 參見: 1. 沒有軍隊的國家如何保衛國防:找棵大樹好乘涼 by房永智 2. Inter-American Treaty of Reciprocal Assistance 3. 軍隊國家化-中华人民共和国 4. 假才子:也談日本安保-非常好的背景簡介與分析! 5, mayi: 我對新安保法案的看法
作者:肝醣爆裂(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安保法案不只是軍事議題,還是法治議題(肝醣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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