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政治轉型」,由一個自由公平開放的社會,迅速邁向一個專權高壓的社會。仍然有良知、不甘香港沉淪的義士,願意親自站出來與極權對抗,挽狂瀾於既倒。港共政權理所當然利用執法機關「打造新香港」,而那些自願為政府當馬前卒打壓反對聲音的香港警察,就成為了打壓政治異見者的「先行者」。但是,專權社會能夠成功維持有效運作,就必須做到「三權合作」;否則警察濫捕濫告示威者,阻嚇他們再次走上街頭,但是如果法官判案時明察秋亳,不會因為示威者與自己的政見不同便對《基本法》明文規定香港人擁有遊行集會示威等等公民權利,視而不見,結果只會誠如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之前的投訴,「警察拉人、法官放人」,對香港的政治轉型步伐,不免大打折扣。
7月30日屯門暫委法官陳碧橋重判三十歲女文員「胸襲警員」入獄三個半月,可以說是香港社會政治轉型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判決成為國際新聞,和新加坡法官幾個月前重判一個在網上罵李光耀的十六歲少年,兩條亞洲小龍,相互暉映。陳官也懶得避嫌,直截了當說「警察受襲數量多而檢控罪成少,所以對襲警的示威者需要阻嚇性刑罰」,不理其他檢控罪名不成立的案例就是因為警方濫捕濫告,總之示威襲警案來到我審理的法庭,「警察拉人、我必重判」,那管自己的判詞明明是指女文員大叫非禮是「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警員」而不是「胸襲警員」的原來指控。但那些當然統統都不重要。因為在專權社會的法官,必須得到當權者的「祝福」,才可以保得住自己的烏紗。今次陳官「不因受到公眾威嚇而減刑」,「風高亮節」,為港共政權正式打破了「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缺口,港共政權十多年來做不到的,今天終於成功了。他日陳官如何受港共政權禮遇,有請各位有心人拭目以待。
近代歷史中,從來沒有一個社會群體,明明自己擁有先進文明和制度,卻自甘墮落,有一半人以上覺得社會轉型回到一個專權的政體,是「大勢所趨」,或者抱着「無可無不可」的心態。如果看得遠一點,古代曾經顯赫一時的文明,遇到武力強大的入侵者,就算打輸了代價可能會被屠城滅族,但也會負隅頑抗,絕不會有過半數人主動打開城門投降下跪,任由對方魚肉屠割。但是香港人嬌生慣養久了,連反抗的意識也沒有了,筆者前天的文章【把香港推向專權社會的三種幫兇共犯】提到,香港要成為一個專權社會,事實上有大約六成的民意基礎支持配合。餘下的四成香港人,老一輩的深受抗爭時必須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意識薰陶成性;年輕一輩的學運領袖,亦會反問:「你又唔係有本錢買軍火,革命要軍火嘅,香港連槍都買唔到,點搞革命?」所以今年香港「素人起義」才開始成型,「自己香港自己救」;如果義士不幸受傷被捕,也不會奢望香港人會受到什麼「道德感召」。相反,「鬼叫你有正經事唔做出嚟搞搞震?」、「條路自己揀,仆街唔好喊喎」,這些社會上幸災樂禍的聲音反而會越來越多,這是一種絕望的自虐,也是一種「好彩我無反抗」的自我心理安慰。
香港正經歷人類現代文明的一場「社會實驗」,就是一個幾百萬人口的群體,四十年來習慣享受自由、公平、開放的社會制度,社會要經歷一段多久的「磨合期」,才可以把整個社會順利轉化為一個「蟻民惟長官權貴意志事從」的社會呢?還是,香港其實現在已經是如此的一個社會?
作者:何人可(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香港社會政治轉型的「磨合期」(何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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