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業界最近發起慢駛、堵路,甚至揚言燒車,指召車程式Uber「非法經營」出租車業務,搶走的士生意,「天理不容」云云。本文嘗試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解釋為何的士業界的抗議,其實有違市場常理。

Uber等召車程式之所以大受歡迎,在全球各大城市使用量不斷飆升,原因包括: 1.      迅速有效調配車輛,減少乘客等候時間; 2.      電召車的即時位置一目了然,減低等候的焦慮; 3.      司機拒載機會低; 4.      乘客先透過信用卡存錢入Uber戶口,乘車時扣數,全程不涉付款、找贖等問題。 5.      Uber有機制處理顧客投訴,表現差勁的司機將不獲分派乘客,令司機提高服務水平。

以上種種,簡而言之,就是降低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因為無論對乘客和司機而言,在街上等候所花去的時間、雙方路程的錯配(例如司機不願接短途客),爭拗找贖帶來不開心,統統都是成本。如今科技進步,就令這些成本大幅減低,社會效率相應提高。

現在問題是,如何解決當中涉及的「產權問題」,亦即是Uber有沒有權以目前的方式營運。如前文所述,Uber不涉及即場付款,法律上司機載客過程中並沒有取酬。就算警方放蛇也未必可以蒐證,只能證明付錢給一個手機程式後,出現「有心人」免費載你到目的地。

可以說,Uber在走法律罅。是否如的士業界一口咬定Uber鼓勵白牌車「非法載客取酬」?存在爭議。 Uber進入香港市場其實已一年多,的士業界面對這競爭對手,只以有欠堅實的理據,指控對方「非法」,卻從沒有改進自身的服務質素。眾所周知,隨著智能手機普及,的士業界以往廣泛利用手機程式增加生意。但可惜的是,業界只在乎生意額,在車頭放多部電話,邊開車邊接order,罔顧乘客安全,為何今天又忽然關心起乘客安全來?

環顧本港公共交通服務,就連九巴這八十多年的老店,也推出手機程式,預報巴士到站時間。甚至在巴士上裝設4G-LTE WiFi,利用科技提升服務。的士業界過去又做過甚麼?

走筆至此,想起行政會議成員兼創新及科技顧問楊偉雄,上任已經四個多月,根據委任他的梁振英說,楊先生其中一個職責,是就環保、公共交通及電子教學等方面如何利用創新科技,向政府提出建議。未知他對Uber這項公共交通的創新科技有何意見?

作者:許掌裕(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點解的士團體唔抵可憐?(許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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