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自7月1日大幅擴增「DRGs診斷關節群」的支付範圍,新制上路引發民眾關切,擔心有自費負擔增加或醫療人球等問題,因此加保商業醫療險,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醫療投保多寡不會影響DRGs患者的就醫權益,民眾只要把握3大原則,原則上都能確保住院和就醫權益不受影響。


消基會表示,DRGs制度有輕症重醫、重症不醫、費用移轉等可能負面效應。

DRGs制度 潛在3大負面效應

DRGs是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的縮寫,在美國、澳洲、德國、加拿大等國家行之有年,將被診斷為同一群組之內的「住院病人」醫療費用,從單項論量的個別給付,改為包含手術、治療和住院的定額型「包裹式給付」。

國內於2010年首次將164個項目列入DRGs規範且實施,未傳出太大爭論,但7月再導入237項,如心肌梗塞、冠狀動脈血管支架裝置、骨折等手術,共計401項。部分醫師擔心有些病症嚴重的患者,若醫療費用超過健保給付限度,恐加重自費負擔或被當作醫療人球,影響就醫權益。

消費者雜誌發行人陳智義表示,DRGs制度有利有幣,從外國經驗發現,醫院施行DRGs最可能引發輕症重醫、重症不醫、費用移轉等3大負面效應。

「輕症重醫」可讓醫師和醫院申報較高的醫療費用群組。「重症不醫」則是醫院針對醫療費用較高、較無利潤的重症病患推說醫院無法治療,建議轉院或出院,可能造成醫療人球現象。「費用移轉」則是醫院將醫療費用轉成自費。


滕西華表示,日前曾傳出財團法人醫院苛扣醫師薪水,當作DRGs醫療虧損的補貼。(攝影/駱慧雯)

扣醫師薪水當補貼 重症病患恐成醫療人球

針對醫療人球的問題,消基會健保委員會委員暨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新制度上路後,曾傳出東部和西部醫學中心、地區醫院規定,若患者費用超過給付範圍,將扣除醫師薪水當作補貼,最高可達醫療費用2成,此舉可能讓目前尚未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的醫師變成「血汗醫師」,或因此不敢、不願意收治病症嚴重的病人,形成「制度上的人球」效應。

滕西華表示,事實上,DRGs制度中91%案例給付都有盈餘,可以補貼9%沒有盈餘的個案費用,醫院不至於賠本,希望各醫療院所不要藉此迫使醫師挑選病人,同時呼籲衛福部加強稽查,以免發生類似問題。

就醫3原則 看病不NG

至於其他可能引發的就醫權益問題,原則上,現行《健保法》相關法令都設有保障制度,但消基會仍提醒民眾注意就醫3原則,捍衛自己權益。

1.保留費用明細(含手術和自費同意書、費用明細收據),以利查詢或核退。

2.若醫師告知需分次進行手術或轉診,應詳問原委,除非患者疾病或生理情況不允許一次性手術,否則DRGs對同一種手術是一次性給付的,而轉診也需依法由醫師和醫院協助完成轉診程序。

3.出院後若仍感不適,注意是否有治療未完全情形。若出院後1、2週內急診頻繁,或返家仍顯不適時,可能有過早出院或治療未完全的現象,此時可向醫院反應,同一疾病若因治療未完全而返診醫院的費用,同樣含在DRGs給付之內,且被要求自費時仍須保留收據以備核退。

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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