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時局雖然未必能令人發達,但懂多少始終比渾渾噩噩好,不用問蘇民峰,也可以趨吉避凶,因為看得清利害,出事時自然懂得找門路,也懂找合適的人幫忙,雖然不一定成功,但至少可以吃少點虧。

美林邨遛狗老翁被殺案中,被誤告的智障男的哥哥,找有類似家庭成員的議員幫忙,意圖討回公道。在記者會上,事主哥哥曾聲明︰「不是打擊警方和仇視警察,而是想警方的相關政策和制度能改善。」會上這位哥哥口齒伶俐,想必是個思路不錯的人,可惜就明顯是不諳時政,不通權謀的人。首先,他找來的議員,雖然家庭情況相似,但不代表他有決心、有能力協助事主一家向警方討回公道,因為那位議員的行事作風,一向是針對個別事件而不是整體,例如自由行及一簽多行政策造成嚴重走私問題時,那位議員就指香港人也有份參與走私來轉移視線;當大陸走私客滋擾受影響地區的居民,擊起反走私示威,他又指控這是歧視行為;並說只要攜貨量不違法就沒問題,來避開走私所帶來的道德和政治問題。更要命的是,他解釋大陸人愛來香港搶購物品的原因,是中國的產品令人沒信心,於是響應梁振英設立「邊境購物城」的建議,企圖解決本屬大陸內政——十三億人的食安問題。完全忽視香港人的利益,亦沒有考慮過此舉可能成為誘因,令走私變得更嚴重。

這樣的一位議員,將涉事警員的行為,由嚴重至偽造虛假文書、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弱化成向「警察投訴課」投訴,甚至將未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誤指成「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事主哥哥在記者會上手持的讀稿內容,可能是怕得罪警察,往後會為家庭帶來麻煩,按行文內容和風格,更大機會是出自那位議員的手筆。只可惜今日面對曾禿鷹統領時代所遵從「維護法紀道歉是天方夜譚」的綱領下,面皮靭過避彈衣、有如吃了豹子膽的香港警察。這種「說辭」,這種態度,根本不可能迫使其警察軟化讓步。倘若事主哥哥不想用太強硬尖銳的手法,而是祈用博取巿民同情,經傳媒造成輿論壓力的策略,那就大錯特錯。香港人非但不會因受害人有智力障礙和遭遇而仗義執言,熱情更很快會冷卻,之後將關注點轉移至其他事件上。經過這位種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議員協助「爭取」後,這樣一件本該人神共憤,有潛力引爆大型示威的事,最後只會不了了之。

追討警隊,憑空說為了爭取甚麼公義,是不切實際。要香港人認同你,最好的方法就是入稟法院,狀告警隊嚴重傷害事主,索取賠償,金額越高越好,能令涉嫌干法的探員繩之於法的話就更好,在困獸鬥的特定時空內,你敢開天殺價,警察就要向你落地還錢。千萬不要學那些滿口仁義道的社運人,以為當追討金錢就會令討回公道這件事腐化。雖然在公民意識、民智及政治發展進步的西方文明國家,討回公道和索取鉅額賠償的硬有機會產生衝突。但這裡是香港,一個普遍以政治冷感為高尚的地方。無法量化的事情,是無法令大部份人理解。相反,若果今次成功向警察索償,雖不代表能使人認為警察在此事有不多公義,但至少可以令人覺得警察一定很理虧,就間接取回了公道。上述的推論原理很簡單,在香港,金錢比起一句道歉,金錢的說服力可謂遙遙領先;成功索償成為先例,所產生的阻嚇效應,在往後更能保障相關弱勢社群。

所以找對人幫自己非常重要。誤拘智障男這件大事,找一個跟警察誓不兩立,叫罵警察做警渣,對他們窮追猛打的「仇警」議員幫忙,絕對比找一個大愛無疆、反對歧視、反對針對個別警察的議員有利。清楚時局,略懂權謀,討回公道也容易許多,否則只能悻悻然,接受來自深夜,瘟神的抱歉。

 

 

作者:葉懂狐(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公道,理應是鉅額賠償(葉懂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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