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主人棄兩狗,只為迎接新生? 難道這兩條不是生命?
(網上圖片)
《動物專訊》人之所以為人,理應有惻隱之心。惟市民Cheryl前日在上水狗房門口,卻見到一名狠心的男主人帶了兩隻自養的狗狗去「送死」,更向職員解釋棄狗是因為太太懷孕。狗狗或許知道主人將牠們遺棄,亦或許感受到即將「被啪」,狗狗不斷站出起攬著主人掙扎。但狗狗對主人的情,卻無法打動狠心男,前後花了不足五分鐘便將狗狗送往狗房。本報正向漁護署查詢該兩隻狗狗目前情況,一有消息,再向大家報道。
目擊者Cheryl表示,於4月29日下午約4:30分,於上水馬會道狗房,見到一名男子拖著兩隻啡色大狗。「我睇住佢由大門拖住兩隻啡色大狗入嚟,狗狗已經唔肯行抓住個地下,我起初仲以為狗狗驚打針所以唔肯行,點知佢同職員講唔要狗狗,職員問佢原因,佢就話老婆有BB,跟住職員就掃下兩隻狗狗有冇晶片。」 那個狠心主人卻拖著兩隻狗狗跟住職員入去狗房,Cheryl說,「狗狗當時更加驚到企起身抓實主人,真係見到都心嗡。不用兩分鐘,已經不見了該兩隻狗狗,只見該主人跟著職員由狗房行入office,大約一分鐘就由office出來。」cheryl說,她當時對住大門目擊整個過程,感到非很憤怒,於是上前痛罵該狠心男,惟對方未有理會便離開,只回敬cheryl一句,「我冇時間同你解釋咁多!」便轉離去。Cheryl表示,義工正與漁護署溝通,希望能將狗狗救走。但暫未有最新消息。本報正向漁護署查詢有關個案,截稿前尚未獲回覆。 其實根據目前法例規定,任何人士裁定棄養寵物,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就連漁護署的網頁也註明,「根據第421章狂犬病條例,任何人士如被裁定棄養寵物,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惟幾乎每天都有主人將狗隻帶往漁護署轄下的狗房棄養,往往在他們確定棄養時,更簽署棄養的證明書,在這充分證據情況下,政府卻從來沒有根據這條法例執法,變相縱容棄養行為及辜息一些犯法的主人。
#香港動物報 #參考自香港法例第421章在狂犬病條例#人渣主人
狠心男親自帶兩狗送死 狗狗垂死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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