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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之後,身邊很多人問我會做甚麼。

我選擇繼續留在英國,然後搵了份 「打雜」的工作。

好多人聽到之後覺得奇怪。覺得為何我要去替人工作呢?我大可以集中管理自己的資產,不用去打工,將樓交給經紀去管理。

在很多人的眼中,有能力可以自己同自己打工,就應該自己做老闆。做老闆比做打工仔要好得多。

只是我覺得工作可以吸收更多的經驗,見識更加多,而且有老闆指導,每日袋錢入我袋,可以在以後的日子事半工倍。

事實上,在短短幾個月的工作中,已經學到了很多之前要用真金白銀先換到的教訓。真後悔沒有早一點學到,那就可以行少很多很多的冤枉路。

現在的工作比起以前在大學的時候要忙碌得多,工作時間也長。每朝五六點就起身,揸車上工地,一直到夜晚八九點返到屋企後,仲要睇文件。所以連寫博客的時間都難以抽出來。

不過,我覺得這樣的工作是我所喜歡的。

老實講,老細俾少一點人工我,甚至不給我人工,我也不介意。(這句不能俾老細睇到呢,呵呵)

我認為財務自由,好多人都想做到。但有很多人曲解了當中的意思,認為財務自由就等於退休唔洗做,係一種享受。但我自己的睇法是財務自由所表達的,更多是一種心態,一種你可以選擇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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