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今日就公屋鉛水事件,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提出口頭質詢,又批評林鄭至今仍不道歉。林鄭回應指,事件屬於公屋興建及食水供應範疇,兩名局長已致歉,自己只是負責統籌及協調,事件中沒有自己工作範疇的責任,如果以息事寧人的態度致歉,可能偏離問責制的精神,是越俎代庖。

對於外界有指事件體現「問責制名存實亡」、淪為「高官卸責制」,林鄭月娥回應指,特區政府去年10月已經主動承認監管有不足,由於涉及公屋興建及食水供應,所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都沒有迴避責任,已經公開致歉。

 

不在職責範圍內

不過,林鄭再次拒絕為事件道歉,指事件中沒有「自己範疇嘅責任」,因自己只是負責統籌及協調。如果硬要因迎合大眾和議員要求而道歉,只會是逾越自己的職務範圍,越俎代庖。

她又稱,要待新成立的專家小組委員會,決定驗水方法,指政府完全無拖延的意圖,已要求水務署盡快進行工作。本月11日特區政府會再就食水含鉛事件,出席內委會跟進事件。

針對鉛水問題的解決方法,黃碧雲指,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提出為全港公屋驗水。當林鄭月娥被問到會否立即為所有公共屋邨抽驗「頭浸水」的含鉛量,她表示水務署要先處理抽取水樣本的規程問題,政府完全無拖延的意圖,已要求水務署盡快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