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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國光「校長」:

閱畢 閣下寫給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的函件,以及近日所謂的致歉聲明,深感惶恐不安。兩文均見 閣下及 貴校的無知、涼薄及推卸責任, 實在是教育界之恥、也是香港人之悲。

香港有很多不受歡迎的設施,過去遭一些反智和自私的人基於「不要在我家後園」(Not in my backyard)的原因抗拒建設。作為政客誇大其詞,或者業主為免影響樓價而大加反對和上綱上線,我雖不同意但卻感體諒。可是一名理應本著有教無類的教師進行一些無知、無情和無恥的舉措,我作為教育界的僕人,實在羞於稱呼 閣下為同工。我想問若 閣下俯望 貴校校訓 - 「禮義廉恥」時能自問可以無愧於心嗎?

香港雖有言論自由, 閣下當然可以反對任何事情,但最低限度應是言之屬實,可是 閣下那篇《要求暫緩通過/否決教育局於屯門2B區建群育學校》一文,說實的若不是知道是一名本地校長所寫,差點以為是我國某黨委的報告,動輒說別人煽動、對抗、邪教、鬧事和公然挑戰等。雖然部份字眼是援引教育局廿多年前撰寫的「為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提供服務的概念綱領」,但是 閣下究竟何時見到東灣莫羅瑞華學校的同學出現如斯的行為,若是人云亦云,而在的道歉聲明更將謬誤推諉至教育局,這絕不是一個負責任教員應有的說話。

在文中, 閣下一方面說基於教育需要,新界西北(屯門)可設群育學校,但卻對設校於附近有所保留,這不是偽善還是什麼? 撫心自問, 貴校是一所第三派位組別的學校,若有一天,鄰近某辨學機構的第一派組別學校,反對 在山景邨和大興邨設第三組別學校,試想 貴校員生有何感受,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相信一名小學生都能深明此道, 何況是受高等教育的校長。

香港對特殊教育的政策,已經由過去的隔離 (Separate)和院舍化(Institutionalized) 邁向融合 (Integration)和全納 (Inclusion) ,身為學校的領導層,理應有一定的認知。為何我們要將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放逐塞外,除非他們永永遠遠不會返回主流社會,否則幹嗎要將他們隔離,反而早日讓他們接觸現實社會,正正就是栽培他們步向人生正路的教育工作。

現時全港七所群育學校,其中六所均位於鬧市或者與公共房屋、私人樓宇甚至國際學校近在咫尺,究竟這六所學校對區內居民產生多大的影響,相信 閣下需要做一些查證,才可以說明群育學校學生有「參與反社會行為,從事不正當工作,參與不良份子活動作出違法行為,慣性使用黑社會術語,自稱黑社會,與黑社會份子一起活動,有依賴,經常或慣性吸食毒品或物質,邪教活動,性濫交,援交等,嘗試自殺,身心失調等』,否則這種沒有證據的指控,似乎有誹謗的成份,也為自己的學生帶來極壞的榜樣。

我相信溝通和認識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真誠的反思才是為師之道。還望 閣下能為青年人的福祉,放下歧見和真心的接納,還青年人一個公道、給學生一個楷模。

敬祝
教安

一名大學教員
馮志豪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