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早前有校委受到包圍,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決定打破在校內舉行會議的慣例,移師至位於灣仔的會議展覽中心開會。會上第一項議程就是討論本科生代表馮敬恩,指他對其他校委會成員帶來安全問題;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要求馮敬恩簽署承諾書,保證不會採取行動來影響校委或相關人士的安全,卻遭馮拒絕。結果校委會經投票後,以大比數通過把他逐出會議室。校委會在會後發聲明稱,並不是要懲罰馮敬恩,只想確保會議能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馮敬恩批評李國章有權用盡,及質疑校委會是否有權力去剝奪他代表學生出席會議的權利;校委張達明亦在會上反對驅逐馮敬恩,力斥此決定並不合理,或會引起司法覆核的挑戰。
港大校委會於昨日(23日)在灣仔會展舉行會議,而當中的首個議程就是討論「某校委」所引起的安全問題。據報導指,主席李國章收到三名校委的投訴,均指控馮敬恩於上一次的會議時,除不斷對外發佈會議內容,亦曾企圖打開會場的大門讓學生進入,而在去年7月,亦曾打開門讓學生進入會議室;他們認為馮或會危害校委的安全。李國章於是要求馮簽署確保校委安全的承諾書和保密協議;對於安全的指控,馮即場作出反駁指沒有證據,反要求校委證明他開門是有意傷害校委,而馮亦只口頭答應簽署保密協議。
據指,教職員校委代表、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質疑李國章的要求,指當中牽涉程序問題。張認為表理要成立小組先作研究,再交由校委會討論及通過,但李對於他的意見卻不置可否。另一校委紀文鳳就覆述上次會議時遭到圍堵的情況,又稱自己患有高血壓需要入院;校委之一的石禮謙就認為全部校委都應該簽署,但其提議遭新任校委周光暉反對。結果,校委會經過個半小時的討論後,以13票贊成、5票反對、3票棄權,把馮逐出會議室。
校委會發出聲明,指馮的「某些行動」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各校委的人身安全,故此要求他簽署簡單的承諾書,聲明中又強調驅逐馮離開會議室並不是懲罰,而是要確保校委會的會議可在安全、有秩序和有效地進行。馮敬恩就向《蘋果日報》表示,被趕出會議室根本就是一個懲罰,他指自己事前並不知道要簽署相關的文件,在無法取得法律意見的情況下,認為有關的做法對他不公。另外,馮強調校委會的各個校委是由規條產生,參加會議都不需要額外簽署文件,若他答應簽署文件才開會的話,將會開壞先例。
校委張達明也在會後形容此決定是「很不幸、不合理及不合適」。張質疑校委會有沒有權力去要求馮簽署承諾書及離開,更指此做法或會招致司法覆核。張達明又指校委會指引內沒有相關的條文,在法律上可能存有爭拗點,他認為有關的做法只會增加學生與校委的對立,亦可能會增加校委會往後開會時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