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作為本免費電視牌持牌廣播機構,卻違反了多項法例和牌照規定,通訊事務管理局遂啟動釘牌程序,暫時吊銷亞視牌照。通訊局在昨天(22)發佈的新聞公報中,表示根據《廣播條例》啟動程序,暫時吊銷亞視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30天,並已經向亞視發出書面通知;亞視可在28日內作出申述。

局方指出亞視4大罪狀,(1)未能依據牌照規定於2629日期間,在本港台播放詳盡新聞報道,並於26日起,未能在國際台播放詳盡新聞報道;(2)未能遵守公司董事必須符合居港規定的要求;(3)未能在局方訂明的限期或之前,繳付欠交的免費電視牌照的固定費用及其相關罰款,以及(4)未能繳付就其審計帳目所施加的罰款。

局方注意到部份人士可能認為,現時距亞視現有免費電視牌照屆滿日期(41)尚餘不足6星期,加上亞視資金緊絀,施加懲處似無甚意義;但該局認為,作為廣播業獨立監管機構,有責任根據法例和牌照規定履行法定職能,並施行適當的懲處。局方又強調,倘若對違規事件視而不見,或施加與違規性質及嚴重程度不相稱的懲處,會向廣播業傳遞錯誤信息,以為資金緊絀的持牌機構,便可肆意違反《廣播條例》和牌照條件,而毋須承擔後果。

亞視發表聲明,稱對通訊局啟動暫時吊銷牌照程序「極度遺憾」,會在徵求法律意見後,決定申述理由,又表示正積極解決公司各項「歷史遺留的問題」,並引述新投資者司榮彬,稱對重組後的亞視前景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