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的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候選人梁天琦之代理人,2016年2月15日接獲郵政署的電郵通知,指選舉事務處經諮詢「法律意見」後,不接納梁天琦提交的選舉郵件,並拒絕提供免費郵遞服務。選舉事務處認為,梁天琦的選舉郵件,宣揚「自治」的內容與《基本法》有根本性抵觸,因而拒絕為其提供免費郵遞服務。
學民思潮對選舉事務處以及郵政署的做法表示極度失望,並予以最強烈的譴責。學民思潮於2014年曾經嘗試郵寄宣傳「公民抗命」及「公民提名」的單張,但當時就被郵政署以內容採取「違法意圖」為由而拒絕提供通函服務。相似的情況如今再次發生,而且變本加厲。本土民主前線的選舉單張,提及的「自治」、「自主」,正正是當年中英兩國透過《中英聯合聲明》向香港人許下的承諾,如今竟然被指違反《基本法》內的「高度自治」,實在荒謬至極。香港前途問題本來就不應該由一小撮特權階級決定,而是應該交由七百萬香港人自決香港前途。民主自決本來就是香港人應有的權利,不應因當權者統治受威脅而踐踏候選人發表政見的權利及損害選民的應有知情權。
如今,政府公然踐踏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都只淪為當權者的口號,只講而不做。是次事件牽涉的有關條文,其釋法權力是屬於法院。在未有法庭頒布違反憲法前,選管會絕對無權將任何人的信件視為違憲,所以政府在是次事件中的做法明顯超越一個法治社會所容許的底線。故此,政府正在是次事件明目張膽地告訴港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統統只是廢話。視基本法和法治如無物的,正正是開口閉口「依法辦事」的香港政府。
學民思潮對於政府一次又一次以行政手段打壓市民的聲音,並且公然踐踏法治、任意詮釋法律感到極為憤慨。因此,學民思潮強烈要求選舉事務處撤回決定並立即為梁天琦郵寄該選舉單張,並且就此向梁天琦及新東選民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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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區候選人包括:
一號候選人,劉志成(報稱無政治聯繫);
二號候選人,黃成智(新思維);
三號候選人,周浩鼎(民建聯);
四號候選人,梁思豪(報稱獨立);
五號候選人,方國珊(獨立西貢區區議員);
七號候選人,楊岳橋(公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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