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蒲草 饒文淵

當《中國好聲音》節目模式的版權費連續遭遇資本誘惑時,星空華文中國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燦星製作終於遭遇到了凶猛的「野蠻人」,其最優質的綜藝節目《中國好聲音》也瞬間陷入版權「羅生門」之中。

2016年1月20日晚間,唐德影視公司發布公告,宣布與荷蘭節目模式公司Talpa簽署合作意向書,雙方將共同成立合資公司,同時Talpa向唐德影視授予《……好聲音》(「The voice of…」)節目在整個中國範圍,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使用授權語言(指唐德影視地區使用的所有中國語言和方言)的所有相關獨家權利、許可、特權和授權,並向唐德提供相關服務。

兩天後的1月22日,Talpa公司於香港提出臨時禁制令,禁止星空華文中國傳播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被告)製作與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目。「由於Talpa於2016年1月8日起已經終止被告一切有關《中國好聲音》的合約權力,此外亦沒有就下一季節目與被告續約。因此,被告已再沒有權利製作《中國好聲音》或取得《中國好聲音》的播放權」,Telpa公司在2016年1月27日的新聞稿中如此寫道。

2016年1月28日,將《the voice of...》模式在中國實現成功落地,並且在過去四年中享有該模式授權的燦星製作公司發表官方申明表示—首先,Talpa公司無權授權任何一方製作該中文名(《中國好聲音》)的節目。其次,直到目前為止,燦星製作依然期望能夠通過支付合理的模式費,與Talpa公司最終達成友好合作。第三,在最壞的情況下,燦星製作保留自主研發、原創製作《中國好聲音》節目的權利。

1月28日凌晨,身在韓國的星空傳播高級副總裁、燦星製作宣傳總監陸偉接受了《三聲》記者的獨家專訪,就「好聲音」版權事件做出相應回答。

 

雙方衝突從來沒有停止過

在過去四年中,Talpa和燦星製作的衝突和矛盾從未中斷過。幾乎每一次總決賽大幕的落下,都是雙方新一輪博弈的開始。

即使如此,Talpa與唐德影視在近期的一系列連貫動作還是完全出乎陸偉的意料。雙方簽署合作意向書以及提出禁制令,意味着Talpa公司已經是在單方面撕毀與星空傳媒的合約並終止續約談判。

根據陸偉的介紹,Talpa與燦星的模式授權協議為「一簽三年,但是每年都需要續約談判。雙方最近一次合同簽約授權到2018年。在簽的所有合同裡面註明一條:在Talpa授權燦星的時間範圍內,即2018年之前,每一年的續約談判我們擁有獨家的續約權,換句話說,除非燦星主動放棄這個模式,否則它不能授權給其他的製作公司或者電視台。」

燦星製作表示,在2015年第四季「好聲音」做完之後,即向Talpa公司發去相關確認函。「從法律上來講,這個確認函是有效的,確認我們會購買好聲音第五季的模式,也從法律上界定了我們沒有放棄這個權利,我們還繼續擁有續約權。」陸偉說。

實際上,最大的爭議點始終是圍繞《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權費用,合作雙方長期的試探、猜疑和不甘心,導致了此次最終爆發。

2012年,燦星製作與浙江衛視從Talpa公司引進《the voice of...》節目模式時,燦星製作支付了節目模式費用人民幣200多萬元。「這個數字符合國際慣例,即節目的模式費用占節目整體製作費的5%左右。」

也就在這一年,第一季「好聲音」一炮而紅,迅速點燃了中國電視銀屏,顛覆了人們在過去十年裡習以為常的草根選秀套路。隨後的幾年裡,「好聲音」在琳琅滿目的選秀混戰中始終拔得頭籌。

但是,從2013年7月開始的第一次續約談判中,Talpa公司在模式版權費用方面的強硬態度令燦星多少有點措手不及。「Talpa提出說某一家電視台要出一個億來購買好聲音的模式,如果你們(燦星)不出一個億,那我們就要準備收回合約,準備賣給其他家電視台了。」

在中國的節目模式引進市場中,由於本土研發能力的衰弱和市場需求的高度活躍,海外模式版權方擁有更高的議價能力和談判地位。在陸偉的回憶中,雖然2013年與Talpa公司的談判異常艱苦,但是燦星還是為《中國好聲音》第二季付出了高達6000萬的模式引進費用,這個價格也是一年之前的整整30倍。

據了解,在隨後的兩年中,Talpa每年都會派遣專人繼續在中國市場向其他節目製作公司和電視台推銷《the voice of...》模式。在燦星製作的眼裡,此舉意味着Talpa希望能夠通過尋得更高的第三方競價,從而強化其在續約談判中的優勢。「但是,2014年和2015年Talpa都失敗了,都沒有找到出來競價的人,所以那兩年我們都是完全按照原先的6000萬來支付的。」

相對穩定和均衡的態勢在2015年開始發生改變,雙方在模式費用方面的差距驟然拉大,加劇了矛盾的烈度。陸偉表示雙方在價格上分歧巨大,「談判剛開始的時候,Talpa提出2016年的模式費要漲價,達到一年幾個億的授權費。換句話說,模式費用比節目製作成本還要高好幾倍,這遠遠超過燦星製作可以接受的價格,而我們還是希望能維持6000萬一年的價格。」

更為突然地是,在2016年1月8日,Talpa單方面通知燦星製作以及背後的星空傳媒不再就《the voice of...》模式授權續約,並以此作為終止雙方合約的基礎。燦星方面顯然無法接受這種近乎粗暴的態度和方法,「我們認為雙方還在續約談判過程中,他們不能以單方面的一封告之信來說解約,這與單方面撕毀合約沒區別。」

某種程度上,Talpa敢於表現出「走向戰爭」的超強硬態度,至少得到了來自於其他競價方的信號。2016年年初,強有力的競價方唐德影視浮出水面,在1月20日的公告中,這家A股上市公司表示,「作為授予的權利的對價,唐德影視將向Talpa全球在初始期限分期支付許可費,若唐德影視行使優先續約權,其應在續約期限分期支付額外的許可費。」

此外,Talpa自身的業績要求也促使它要在最繁榮和競價行為最誇張的中國市場大舉掘金。2015年5月,英國獨立電視台(ITV)完成了對Talpa公司的收購。根據雙方的對賭協議,ITV為這筆收購所支付的初始費用為3.55億英鎊。如果未來8年,Talpa Media仍能實現利潤增長目標,並且約翰·德·莫爾(JohndeMol)還留在公司董事會的話,總的收購金額將達到7.81億英鎊。

在這種壓力之下,燦星製作表示其最終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本來就屬於燦星製作的獨家續約權,開啟續約談判,必須先承諾每年向Talpa支付高達數億元人民幣的模式費。

 

最壞的打算,最喧鬧的市場

雖然這場雙方最高層直接參与的談判還沒有完全關上大門,但是陸偉明確表示燦星製作已經開始做出最壞的打算。

「最壞最壞最壞的情況是,萬一這個模式不再屬於我們,我們就要立刻啟動原創模式去做《中國好聲音》。」

根據《三聲》的了解,雖然雙方是否能夠重啟談判,甚至最終是否將訴諸司法,都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和過程,但是2016年《中國好聲音》的相關準備工作並未停止,目前浙江衛視也沒有做出變更該節目播出檔期的安排。

對於燦星製作而言,當務之急是力保《中國好聲音》的中文名稱和品牌,這將是燦星製作「絕地反擊」的重要砝碼。在剛剛發布的官方申明中,燦星強調,「《中國好聲音》這一中文節目名稱,系由燦星製作與浙江衛視聯合創意命名,該節目品牌屬於燦星製作與浙江衛視共同擁有,Talpa公司無權授權任何一方製作名為《中國好聲音》的節目。」

同時,這意味着如果燦星錯失來自於Talpa的模式,中國市場將極有可能出現兩檔帶有「中國好聲音」同類型綜藝節目的內戰,一個名叫《中國好聲音》,一個是「中國好聲音」的原版模式。「如果國內任何一家製作機構和電視台,假如說他要製作一檔節目《the voice of China》,但是他們不能叫《中國好聲音》,他必須另外起名。」

也正是因如此,燦星製作在官方申明中將Talpa和唐德影視公告中的部分內容視為「明顯侵犯了燦星製作與浙江衛視共有的《中國好聲音》節目品牌,並借助這一燦星與浙江衛視共有品牌的影響力,達到了影響資本市場、炒作唐德公司股價的目的。」

儘管在整個過程中,燦星製作和唐德影視尚未發生任何接觸,但某個不願具名的燦星高層還是向《三聲》明確地質疑了唐德影視此次參與競價的目的、資質和未來。

「這家公司的年利潤差不多是幾千萬,如果接受了幾個億模式費用的條件,這對於唐德影視而言是極其重的負擔。雖然我們現在還不能明白到底他們是什麼樣的想法。但據我所知,他們其實是沒有足夠現金流來支持這樣一個購買行為。」

雖然在發稿前我們並未得到唐德影視對此事件的正面回應,但可以想象,2015年在A股完成上市的唐德影視此番入局,也符合其公司業務發展和給資本市場講故事的客觀需求。

根據了解,上市之初以《武媚娘傳奇》為電視劇代表作的唐德影視,正在追求豐富其內容品類。在電影方面,除了為美國獅門影業旗下《飢餓遊戲》系列做中國地區的協助宣發之外,唐德公司主要投資製作的《絕地逃亡》預計將於2016年上映。在綜藝方面,目前已有《築夢中國C計劃》處於籌備拍攝期。此外,在唐德影視上市之時,唐德影視前十位自然人股東中有范冰冰、趙薇、張豐毅、霍建起等明星股東,這意味着公司擁有一定的製片人資源及藝人經紀業務。

在理論上,唐德影視在資本市場上也擁有比燦星製作更為多樣的手段。2015年12月20日,公司公告擬非公開發行不超過8,979,700股股票,發行價格72.36元/股,鎖定期為36個月。公司總計向5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中除了三位自然人股東,也有長江資管和蘇寧文化等機構投資人的身影。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競價各方面對着的是中國幾乎最具市場價值的綜藝節目。自2012年以來,《中國好聲音》數年蟬聯同檔期綜藝節目的收視之王,2015年《中國好聲音》第四季廣告收入約為20億元,其中加多寶獨家冠名3億、百雀羚特約贊助1.8億、優信二手車以3000萬奪得冠軍前60秒單條廣告刷新中國最貴廣告紀錄。

然而,與如此豐厚的市場誘惑相互制衡的,卻是薄弱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在中國的綜藝市場中,模仿、剽竊、甚至赤裸裸地抄襲已經屢見不鮮,但也罕見對侵犯綜藝節目的知識產權現象有任何記憶深刻的懲罰,從而形成了一個激化人性惡的資源調配機制。從2012年興起的海外綜藝版權引進熱中,大量的資金作為交易工具流向了版權方,而並未真正地作用於內容的提升和優化方面。某種程度上,這也成為此次版權事件演化成「羅生門」的環境原因。

在這個意義上,燦星製作對於整個行業的警告非常必要。「原模式方為了索要天價模式費,不惜採取種種方法,挖空心思,甚至散布不實消息,影響市場。在文化產業和文化投資日益興盛的今天,這對於整個文化投資市場的穩定也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和不安定因素。」

 

我們的一些思考和非惡意揣測

之所以將此次事件視為另一場「寶萬之爭」,在一定意義上是因為資本對於內容生產者形成了包圍和勒索。

此前一位製作人在接受三聲採訪時就表示,國內綜藝節目競爭進入海外版權搶購時代。「這是一場要麼大贏要麼大輸的遊戲。」

引進版權瘋狂。中國的版權引進以2010年為節點,東方衛視製作「達人秀」,開啟中國引進正版選秀節目的首輪潮流,之後是「好聲音」,從此引爆國外版權市場。比如單在2013年,中國電視台引進海外模式的節目清單,就有50檔之多。

世界上最成功的音樂選秀都被中國公司買走了,中國主顧還擴張到了日韓新戰場。《奔跑吧兄弟》引進韓國《Running Man》,《我是歌手》引進韓國頂級歌手競賽節目《나는가수다》,東方衛視《媽媽咪呀》引進韓國的《Super Diva》等。

「如果已經成熟、成功的模式也依然可以被哄搶,那也就意味着《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兒》等成熟節目都會面臨同樣的問題,授權期限一到,其他各家電視台、視頻網站都可以來哄搶這些成熟品牌,甚至在哄搶過程中會出現兩三個「好聲音」、兩三個「我是歌手」同類節目的奇怪現象。這一方面將會導致整個國內電視製作市場秩序極度混亂,另一方面實際對於率先製作和播出這些節目、投入大量心血和汗水的製作機構和電視平台來說,其智慧結晶和知識產權也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作為中國最成功的節目製作團隊,燦星製作最早引入優秀的正版海外節目模式,關鍵還在於節目的本土化改造、製作水平和播出平台的熱度、綜合宣傳營銷等系統工程。正是因為2012年夏天,《中國好聲音》所展現的魅力才打開了中國綜藝節目高水準製作的大門。

對於如果授權旁落而導致的節目內容混亂,燦星難免有着自己的委屈和擔心。「除第一季節目,模式方Talpa公司曾派一人來現場兩天工作外,四年來節目製作全程,Talpa公司從未介入,坐收了2億多的模式費用。而浙江衛視和燦星製作則對模式進行了大量的創新改造。」「如果『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等品牌被哄搶,改由其他平台來製作,節目本身對於中國文化和主流價值觀的表達,可能會截然不同,從而使得這一成功品牌面臨風險。」

但是,燦星似乎在必須面對一個可能出現的情況—僅僅失去一個模式版權並不是「最壞最壞最壞的情況」—在過去的兩年裡,這家在行業中創造了對賭模式、打破了廣電體制玻璃門的節目製作公司卻陷入了另外一種平庸。

一度錯失了戶外真人秀的興起,直到最近的《了不起的挑戰》才找到些許感覺;原創節目模式相對匱乏,整體產品線高度依賴海外節目模式;以音樂節目為入口進入產業鏈條,但是所需時間相對較長,效果也並不驚艷;在具有互聯網性格的內容生產方面仍然十分缺失,沒有找到與網生內容的接口;獨立上市進程遲遲未正式開啟,在「野蠻人」面前可用手段匱乏等等,都成為燦星製作再次創新和二次創業中所需要解決的問題。

最關鍵的追問邏輯在於,如何將單一產品成功的經驗實現規模化和規律化,並且在更多的市場維度體現其價值?

在過去的四年中,Talpa一次一次採用非常手段謀取暴利,但燦星製作依然沒有最終實現有效阻止。在採訪的最後,當問到陸偉如何在以後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時,他說道,「如果再會有簽合約的話,我們一定要有自我保護的措施。


 「中國好聲音」版權羅生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