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獲撥2700萬元招標購買三部「水炮車」,據機電工程署於上月31日發出的招標文件中所列出「水炮車」的詳細規格,該款車設有多支水炮,可360度射水,每分鐘可射水1200公升,水壓達1000千帕,射程至少有50米。有專家推算,50米射程的水力約為145磅,足以令示威者無法前進,不慎射到眼部更有機會致盲。

警隊獲撥款2700萬購入俗稱「水炮車」的群眾管理車,以便更有效處理大型及持續發生的公眾集會,以控制有可能在此期間出現的違法行為。據機電工程署上月發出的招標文件,當中詳細列載「水炮車」的規格:體積限制不可超過七7.8米長、2.5米闊及4.1米高,車頂有兩支主炮,連同車的兩側、車尾、每個車輪、司機位及引擎等位置的十二支噴嘴,合共有十五支水炮及噴嘴;車身亦設有閉路電視及攝錄系統,車輛可載包括司機共四人,水缸最少可儲6500公升水。

▼警方預算動用2700萬元,購買3輛「水炮車」。

英國機械工程師學會院士盧覺強根據招標文件所列的「水炮車」規格指出,根據其水壓、射水量及射程推算,50米射程的水力約為145磅,足以令示威者無法前進,如不慎射中眼部更有機會致盲。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回應指,警方參考過德國、比利時等國家處理暴力衝突示威的做法,再按香港需要買入這款群眾管理車,呼籲市民不用擔心,強調使用水炮車一定會有嚴謹指引,為有關人員提供駕駛和操作訓練;警方會沿用多年來使用的武力標準,只會使用最低武力,「水炮車」則會於示威達到某一暴力程度才使用,使用前亦會事先發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