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隱藏喜歡一個人,感覺很不是味兒,你明明在意他,卻要抑壓自己的反應;你明明緊張他,卻要裝作沒什麼的問候;你明明很想去幫他分憂,卻要扮不經意的順道送援手,而他呢,好像一直沒察覺身邊有這位重視他的你。

沒辦法的,作為暗戀者,就得有心理準備,這愛情或許從開始到結束都從來不見光,若最終真的無疾地結束,好像誰也不能引証這愛情存在過,就只有你一個人知道,知道你曾經如此著緊某一個人。

那麼能讓暗戀見光嗎?有開花結果的希望嗎?不,我就是不想讓自己有希望,一旦有希望了,就要得承受失望的打擊,一天我沒承認過這希望,一天我都站在不敗之地,好好保護我自己。

可是,這只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吧?是不是喜歡了他,你清楚;有沒有機會開始,你大概掌握,於是你唯有繼續隱藏,而且演技還不錯,起碼能騙倒他。他好像不知道你的心情,在他與你聊天的時候,他聽不見其實你心裡有另一把聲音。當你說不介意,那一把聲音會說我介意;當你說不要緊,那一把聲音會說很要緊。最有趣的是,儘管內心是這樣的混亂,但你的表面卻很平靜,至少裝得很平靜。

暗戀,是不是打從第一天起,就是失敗的開始?怎麼不少人明知道會失敗,仍然如此的奮不顧身?或許身在愛情裡,我們誰都不能作主意,只能隨際遇的發展,讓愛情見光或暗然結束。

都不要緊吧?反正最終都只得我一個人知道,我好像沒打算讓愛曝光吧?

那麼我就繼續好好努力隱藏感受,想哭卻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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