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網民都擔心誤踏禁區而違法,有網民為此製作「懶人包」,惟知識產權署認為不少「懶人包」對草案有誤解,並強調政府不會繞過版權持有人而作出起訴。亦有組織希望議員能夠「拉布」,讓巿民消化條文。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則批評,若果未能令網民安心,立法就會失去原來目的。

 

在網民未能清晰了解豁免條款前,立法會將於周三恢復《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泛民及黃毓民所提出的共915項修正案,最後僅得52項獲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准許提出,當中單是黃提出的903項,只有42項獲准。

黃毓民提出的修正案僅少部分獲批,他斥曾鈺成作出「荒謬」的「政治裁決」,「立法機關竟然不能夠提出修正案來改善條文的草擬,這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他又認為曾大刪其修正案的理由站不住腳,指曾一方面指黃的修訂瑣屑無聊,另一方面又建議政府考慮,做法是「自己冚自己」。

 

「懶人包」存誤解

網民對草案製作了不少「懶人包」,指有助了解甚麼情況下會違法,但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反指「懶人包」有不少令人誤解的地方,她認為在現時的版權條例下,對於有否侵犯版權存在不清晰的地方,相反政府提出的豁免條款使刑責更為清晰。另外她指海關在進行調查時會按版權條例行事,而且不會繞過版權持有人提出起訴。

「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發言人阿靈對曾鈺成刪減修正案而感到失望,希望議員能夠透過拉布,給時間讓網民消化條文。對於會否有人在審議草案當日對立法會作出衝擊行為,她指無法判斷,但認為若果衝擊發生,責任在政府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坦言網民不了解草案細節,並向傳媒派發「事實與真相」 單張,指有助了解當中細節。

泛民中對草案態度較為正面的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網民未必完全明白及接受草案內容。他認為就版權法立法的目的是令網民安心,若做不到,法案並不能達到原來的目的。他認為需在泛民提出的議案獲得通過的前提,以及絕大部分網民覺得可以接受的情況下,議案才可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