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委託大律師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立法會直選參選年齡限制降至18歲。(無綫新聞截圖)

明天(10月13日)19歲生日的黃之鋒,委託大律師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立法會直選的參選年齡限制由21歲降至18歲。他不諱言,若申請成功,會考慮參選下屆立法會直選。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委託資深大律師黃文傑及「法政匯思」的大律師梁允信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參選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年齡限制,由21歲降至18歲。他認為,現時18歲的成年人有投票權,而21歲才可參選,對18至20歲的人來說,是「被選舉權及投票權不平等的情況」,剝削部分成年人的參選權。

他又舉例指,年滿18歲可參選全國人大常委,「為何參選香港立法會選舉,是需要21歲?這一點我完全不明白。」

他指司法覆核需時3至6個月處理,若最終申請成功,年齡限制下調的話,「我係會考慮參選立法會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