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展灝(左)及梁籌庭(右)(港台圖片)
對於有報道指,特首梁振英會在來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取消強積金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機制(下稱對沖機制),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梁籌庭認為建議可取,但不應「一刀切」取消對沖機制,因為僱主不會接受而設置關卡,建議可考慮為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設立追溯期,最理想為10年,保障員工退休後的生活。
不過另一勞顧會成員劉展灝卻指,商界現階段反對取消對沖機制。他指出,取消對沖後,公司要負擔額外儲備以應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開支,「係咪每一家中小企業都有能力負擔呢?」如果馬上設立追溯期,部分中小企又會因為開支突然上升而「即時死亡」。他相信政府正為有關問題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