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6 日(星期二)黃昏繁忙時間期間,有乘客於東鐵綫、馬鞍山綫的大圍站,携帶了一件不合符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所發出之《運載行李條件》的大型物品入閘。於大堂當值的客務快速應變隊隊員,迅即勸阻乘客繼續行程,並請該名乘客及其同行人士,轉乘其他交通工具。
事件引起公關的關注和評論,「港鐵故障消息」現特別簡述對事件的意見:
《香港鐵路附例》(亦即香港法律之一部分)於 2007 年 12 月 2 日(星期日)生效時,已列明港鐵公司只接受乘客携帶一件單邊不長於 130 厘米、立體總長度不多於 170 厘米的行李入閘。
其中東鐵綫更早於 2002 年 3 月 28 日(星期六)起,實施上述規定;亦在 2013 年 2 月 4 日(星期一)起,限制乘客的行李重量於 23 公斤內。
其目的旨在確保乘客安全,包括於疏散時,大型行李不會阻塞東鐵綫車廂內,一些較狹窄的通道。又或者行李容易在行車期間,於車廂內失去平衡,造成危險。同時,東鐵綫所使用之牽引電流高達 25,000V,與大部分行車綫有異。日常生活中的絕緣體,只要靠近電纜,毋須直接接觸亦即可通電。故此要限制行李體積,亦屬無可厚非。
現時,法例未有賦予港鐵職員搜查乘客行李,因此只能一視同仁,縱使事件中的家長貌似中國移民,但不論過大的物件為何,皆盡量拒絕乘客將之携帶入閘。
另一方面,香港並非第三世界國家,除粉嶺、上水、羅湖、落馬洲站有由前紀律部隊人員組成之「附例特檢隊」外,各車站出入口均不設警衛把守,乘客亦毋須通過安全檢查,便可隨意進出車站。如同圖中例子一樣,即使德國漢堡是外國數一數二的先進城市,火車車門甚至遭人自製磚牆封至「沒頂」。
既然中國遊客滋擾情況嚴重,而中國遊客的簽證乃由中國政府單方面簽發,每日到港而造成影響的數量,實屬難以估計。故此,乘客亦應盡公民責任舉報事件。
作者:港鐵故障消息(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回應 9 月 15 日(星期二)晚大圍站有乘客携帶大型物件一事(港鐵故障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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