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公開表示,香港不是主權國家,「三權分立」「頂多只具有參考和借鏡的價值」,又云特首超然「三權」之上。言論一石激起千層浪,泛民人士紛紛反駁張曉明曲解《基本法》。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指,《基本法》雖然沒有清楚寫清楚「三權分立之名,但肯定有三權分立之質」,質疑有人故意刺激泛民,並作出打擊。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星期六,於一個基本法研討會致辭時提到「三權」(行政、立法、司法)與特首的關係,指出「三權」「通常只是建立在主權國家完整權利形態基礎上的政治體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頂多只具有參考和借鏡的價值。」認為「三權分立」不可能完全適用於香港,而特首應是「三權」中的核心,並享有超然的地位。他又話,現時特首的權力已遠比港英時代的港督少,指港督兼任立法局主席、三軍總司令。翻查資料,港督兼任立法局主席至1993年,其後由議員互選產生。

與此同時,新華社亦刊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日前接受新華社的專訪。他在專訪中表示,《基本法》除了應該用香港的角度看,也應該用中央的角度看,「否則便不可能在『一國』框架下維護『兩制』的共存。」不過未有提及「三權」及特首是否應該擁有超然地位。

行政會議成員及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張曉明的言論「無新意」,指按《基本法》,特首在香港政治體制中的地位「最崇高」,但同時指出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各自運作,巿民不用擔心特首「一權獨大」。

湯家驊:基本法有三權分立之質

近來少出鏡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認為,人們批評張曉明「特首超然三權」的言論是無限上綱,「為批評而批評」,又話特首不是「無王管」。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不認同林鄭的說話,指出《基本法》的條文沒有寫明特首超然「三權」之上,質問:「係點樣體現佢咁超然呀?」她強調同意在香港落實《基本法》,惟張曉明的說話正正違反《基本法》,「林鄭唔好搵啲偽嘅命題同我哋拗。」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都質疑張曉明的言論,指出《基本法》其實有條文寫明「特區政府要向立法會問責」,特首並非超然「三權」之上,又認為連普通巿民都可以理解到,雖然《基本法》沒有寫清楚「三權分立之名,但肯定有三權分立之質」,說特首超然是說不過去。他質疑,有人故意說話刺激泛民,令泛民反應過激,趁機打擊泛民,他希望大家應該視張曉明的言論是「普通演說」,而非代表中央對港政策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