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前「學生前線」召集人,「四眼哥哥」鄭錦滿在九龍城裁判院被控「阻差辦公」罪成,不准保釋,即時還柙至本月20日等候判刑。同日的《東方日報》頭版,煞有介事的大字標題「內地一國一制跑贏香港一國兩制」,細數「內地城市」如何在各方面比香港優勝云云。

誠如筆者《香港專權社會的未來(之二):對香港人的「再教育」》一文提到,對仍然幻想可以「安居樂業」的大部份香港人,港共政權定必全力開動宣傳機器,每時每刻都不忘「教育」香港人,香港抗拒轉化成專權社會,不利經濟發展,結果就是延續「18載內耗自削優勢」。而同日的法庭裁決,就是對堅拒香港社會政治轉型到專權社會的那一群「冥頑不靈」份子,再一次嚴厲警告:那個膽敢站出來「勇武抗爭」,那個就要準備入獄坐牢。港共政權有信心地區裁判院的裁判官對香港政治形勢「心領神會」,有足夠的裁判官會負責對政治異見者進行「再教育」的工作,亦即是把他們掉到監房裡去。

四眼哥哥去年12月25日凌晨,在旺角不理在場警員的人流管制下堅持要過馬路。被捕翌日第一次提堂時,屯門裁判院裁判官以他違反禁止進入旺角的擔保條件為由,拒絕其保釋申請,扣押8日後才獲准保釋;今次被判罪成,九龍城裁判院裁判官香淑嫻認為案情「並非最輕微」,決定鄭不准保釋,扣押14日等候最後判決。不理差人指示而亂過馬路要坐多久的監?本月20號自有分曉。

港共政權對「勇武抗爭」思潮的興起,明顯戒慎恐懼——要知道專權社會最懼怕的,就是人民大規模的覺醒,不甘於再被指使奴役,而且會組織起來反抗。所以去年「佔領運動」與今年「光復運動」期間的一大堆案件,那些有「勇武抗爭」理念的被告,一旦罪成,判刑亦為之最重;其中「光復元朗」一個被控阻差辦公的22歲義士,更被重判入獄5個月零1個禮拜,是到今日為止的最重判期。這是司法系統站在港共政權的「高度」的判決:社會上不容許有更多「搞事份子破壞社會安寧」,警隊可以放心對示威者「執法」,會得到裁判院最大程度的體諒和保護。

「勇武抗爭」、「以武制暴」的思潮,大概是由上年佔領運動時聚集在旺角的人群,大家的集體經歷而共同認之的一套理念。簡言而之,就是「俾人恰到上心口,我定必反擊」。這是和香港泛民主派二、三十年來,抗爭時所奉行的「非暴力」原則——罵不還口打不還手,有所抵觸。泛民主派的一套,的確「長玩長有」,皆因他們的所謂「抗爭」,不會真的觸動到港共政權的「底線」;十萬人下午上街,晚上大部份回家休息準備第二天如常上班,香港社會繼續極速腐化。勇武抗爭的「玩法」卻完全不同:勇於站出來的義士,冒着被捕的真正風險;只要是一時「企錯位」,好像在光復元朗那天被控「以胸襲警」而判監三個半月的吳麗英,她剛巧站在鐵馬的一邊而被警察重重包圍,便逃走不了魔爪而被濫捕濫告;在鐵馬另一邊的示威者用膠樽掟向警察一方,法庭卻可以把其他示威者掟膠樽的行為統統「入佢數」,成為「祭旗」的犠牲品、香港的政治犯、香港近年來最大的寃獄。

香港泛民主派的老政客明白和港共政權「抗爭」的利害關係。他們自己當然沒有犠牲的打算,也覺得香港人不會「自我犠牲」而成全大我,所以他們絕對不容勇武派「搞串個 party」。每逢有「暴力衝突」,他們不問情由,例必撲出來讉責;對於這些政治判刑,他們不是「集體失蹤」不予置評,就是用十分「technical」的角度,和你分析在法學層面,如何可以構成「以胸襲警」。如今一個又一個義士以牢獄之苦的代價爭取香港的自由自主自決,這些常常口說要用「道德感召」香港人的老政客,你們有受到義士的道德感召了嗎?答案當然是沒有。他們是一大群懦弱的香港人的代表。他們抗拒不了勇武思潮的壯大,就只會怪責勇武抗爭義士「打破了他們長久以來一直與港共政權保持的微妙平衡」,令共產黨不惜「搲爛塊面」,連他們「溫和反對派」也全力打壓。

那些被捕被判刑的義士,至多得到「同路人」的一聲嘆惜、幾聲嘉許,還會得到什麼?如果大家不能成功逆轉香港步向專權社會的大趨勢,這些一個又一個被判刑的義士,不會像政客一樣有金錢的得益,也不會得到什麼名聲,坐監刑滿出來之後,香港社會仍然只是千瘡百孔、人慾横流的一個社會,連改變的希望也見不到,那麼,義士們可說是白白犠牲了。

記得去年佔領初期有一張在網上廣傳的製圖,意思大概是港共政權面對人民革命絕對不會妥協。所以,抗爭者絕無退路,也退無可退;而抗爭唯一可以接受的結果,就是勝利。

作者:何人可(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抗爭唯一可以接受的結果,就是勝利(何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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