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安保法》在日本眾議院以大多數通過,日本軍事由戰後限制的自衛範圍擴大到行使集體自衛權,可以參與美軍,甚至其他同盟國的國際軍事行動。眾議院舉行全體會議就《安保法》辯論了約一小時,反對法案的民主黨和維新黨等在野黨議員在辯論後退出會場,以示杯葛表決,但法案最終在佔眾議院多數議席的執政黨議員的支持下,獲得通過。《安保法》在眾議院過關後會交由參議院審議,根據憲法規定若在六十天內仍無法表決,就會以眾議院的表決結果為準。

《安保法》包括兩個部分組成,一是由《自衛隊法》、《武力攻擊事態法》、《周邊事態法》等10部法律修正案綜合所得的「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二是新法「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允許日本在應對國際爭端時,為他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然而,對於行使集體自衛權「違憲」的意見,以及「存亡危機事態」的定義等自衛隊制動機制的疑慮則尚未消除。首相安倍晉三於會後重申,《安保法》旨在防範戰爭和保護國民安全和防範戰爭,政府提出的《安保法》容許日本隨時根據需要,安排自衛隊到海外,並向美軍等外國軍隊提供援助。有當地評論指出,聯合執政黨在眾議院當中佔了三分之二議席,即使在野黨議員集體離席,法案也將會以壓倒性多數贊成的結果;在質詢大會上,安倍雖然已經承認國民對法案未得到充分理解,但依然強行表決,是漠視民意的表現。

在日本眾議院的全體會議上,支持和反對《安保法》的政黨代表先後發言,用了一小時進行辯論,直到表決前一刻,在野黨議員包括共產黨、維新黨、民主黨等都更離場杯葛會議,但在執政聯盟佔多數的優勢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安保法》最終得以順利通過。在日本國內,有數以萬人連日來聚集在國會前表態反對《安保法》,指《安保法》違反憲法中、日本放棄交戰權的第九條規定,又批評安倍政府漠視批評聲音。中國外交部事後亦發言,指日本今次通過的《安保法》是戰後前所未有的舉動,令人有理由質疑日本要放棄長期堅持的和平發展道路;《人民日報》海外版更發表署名文章,指日本政府《安保法》並未有考慮是否有利地區穩定,質疑安倍政府旨在可派自衛隊到海外作戰,而這種做法亦只為了滿足美國重返亞太區的戰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