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是姓屈的專利?似乎在她眼中,其他人的言論自由,不是言論自由。

今年05月21日,曾志豪登了一篇名為《屈穎妍現象》的文章,批評屈穎妍盲撐權力,質疑她的「價值觀」被一些更高的「價值」收購了。一向喜歡動筆攻擊別人的屈穎妍,竟然向曾志豪發出發律師信,要求曾志豪在報章刊登道歉聲明,並保留因事件造成其經濟損失的追究權利。

早前,那班藍絲才舉行支持屈穎妍、反滅聲、捍衛言論自由的集會。然而,屈穎妍有當權者作靠山,就算別人想滅她的聲也滅不了。如果當日別人咒罵幾句就叫滅聲的話,今日她以法律後果「作脅」,要求曾於文章批評她的曾志豪登出道歉聲明,又不算是滅聲嗎? 又不算是踐踏別人的言論自由嗎?這樣做和迫人收回言論有什麼分別?

其實只要上《蘋果日報》,或上Google搜尋《屈穎妍現象》,就可找到曾志豪那篇文章。你可以看到,裡面所寫的,沒有屈穎妍抹黑林慧思老師的《筍工》那樣無中生有,沒有她冷血盲撐警隊的《不做不錯》那般顛倒是非,沒有她抹黑社福界的《爛仔接班人》那般雙重標準。曾志豪亦只是討論她的行為,又不是發洩大叫「理應滅門」。難道只有你可以批評別人,別人不可以批評你?這就是你「屈穎妍特色的言論自由」?

如果這樣也需要出動到律師信,那林慧思老師、該智障人士的家屬、「嶺大音樂會事件」中那名被指為在職社工的樂隊成員,也應該同樣地以你文章中的「圖片及文字對他們造成傷害」為由,出律師信向你追究,對不對?到時你該不會又大呼小叫,說自己言論自由被打壓,說自己被滅聲,一哭二鬧三上吊吧?至少,我肯定,你那班死忠一定會大呼小叫得比你更誇張,如小丑一樣。

我估計藍絲又會再次上街高呼「我們都是屈穎妍」。如果「屈穎妍」是雙重標準、無理取鬧、指鹿為馬的代名詞,藍絲的確是都是「屈穎妍」,隨時比屈穎妍更「屈穎妍」。

屈穎妍經常說怪獸家長害了孩子。然而,究竟是怎樣的家長才會養育出屈穎妍這樣橫蠻無理、大驚小怪、矯情造作、容不下別人批評聲音、「有你講冇人講」的人?她是不是怪獸家長的受害者,導致她「被慣壞了」,「遺忘了待人處事的應有態度」,經常「公主病」發作?難怪她好像對怪獸家長問題如此感同身受了。

(最後,屈穎妍臨近政改表決又出來攪「大龍鳳」,等了差不多一個月才對別人的文章作出追究,恐怕就是想為政改轉移視線。如果是這樣,屈穎妍恐怕有點自視過高,而大家亦要分輕重,不要將注意力過份集中在這隻「卒仔」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