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五:
女兒說要和同學去打籃球,父親技癢,自動請纓當義務教練,女兒不領情,怎辦?
其實說到底,父親是要藉此機會親近女兒。要不把事情弄僵,甚至把似是遠去的機會召回來,行嗎?否則,那裏還有機會呢?
思考:
1) 這次不成,再等下一個機會──這個想法對頭嗎?
2) 該教訓女兒一次嗎?
3) 自己偷偷去看女兒練球再說,行得通嗎?
這天女兒放學回來,吃罷東西,便說要和同學們一起練習籃球,還問我能不能帶家裏的籃球去?
她除了游泳之外,很少參加其他體育活動。這一次,是學校舉辦球賽,她和班裏的女同學組隊參加,便來了勁兒。
對於打籃球,我也有些把握,於是打趣說道:
「有沒有教練,如果沒有,我可以教你們的呀!」
難得的一次示範
我也知道女兒不會答應,不過她也說,有一個在打校隊的同學可以指導她們。
結果,我只是在她出門之前,給她示範了單手射球的正確姿勢。換了平時,在這個方面,我和她是很難找到共同話題的。她一去就是兩三個小時,回來的時候,只見她手持藍球,卻把球網放在背囊裏。這末一個做法,我見得不少,只是老弄不明白,為甚麼現在打籃球的少年都不用球網──用手持球不是比用球網費事得多嗎?
我沒有問她為甚麼這樣做,因為,對少年來說,只要大家都在做那樣的一樁事情,便是應該做的了,又怎會去問個為甚麼。
我問及練習的事,她說得嘻嘻哈哈,包括她有一次終於把球順利地投進籃裏,高興得大叫,後來才曉得她投進的,是自己一方的籃;又說,女孩子打籃球,總愛扭成一團,但這次倒沒有,我插嘴道:
「該是扭成兩團吧?」
金錢買不到的滿足與喜樂
她又是嘻嘻哈哈地笑。女孩子打籃球,像這樣的事情,倒是一代接一代人地重演,永遠不會過時的。
子女總有自己的喜好,我的喜好本來也不算少,只是都漸漸疏離了,例如對(看)足球的興趣便是這樣,但兒子喜歡看(他還愛看NBA),又愛上跆拳……這末一來,我便得重新關注起來,也重拾興趣──興趣更在於與兒子一起看一起評論這事情上。
也許,這就是父親相對於子女的一份事業吧!
這事業,是子女帶來的,它能賺取的,不是金錢,而是金錢買不到的滿足與喜樂,生命也由此添上了彩環。
總結:
1) 因勢利導,從不同環節巧妙切入,機會總是有的。
2) 看成是事業,全心全意,全情投入,不計較一時得失,勝算便高。
警句:
有的事情不必問,例如為甚麼不把球放進球網裏──不問,與子女的距離會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