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貼文 《河上鄉侯老太的故事 - 幾段沒有關係的新聞報導》 ,今天再讀,甚為唏噓。
平民被人以犯法行為欺負,竟然要自己以民事訴訟討取公道,行政機關只作旁觀,是不是十分諷刺?
根據報章報道(註1):「原告兒子 … 表示曾報警 … 指兩被告曾恐嚇他與家人,他又指X曾說過如他們不允搬走,他會「用佢嘅方法攞到地段」… 證人指有便衣警員曾對他說過「幫你唔到」…」
無奈的侯老太 - 傾倒泥頭的受害者 (鳴謝:香港獨立媒體)
等了三年多,昨天(4月10日)法院終於把公道還給八十多歲的苦主侯老太,網上一片歡呼之聲,都為公義得到彰顯鼓掌,也替侯老太高興,不料我們高興得太早,轉瞬間就在網上見到她給警察拘捕的消息,公道似乎依然不是理所當然。
在有關訴訟中,土地明顯被人不法改變用途,而且規模不算小,可是三年來有關部門一點嚴肅執法和進入司法程序的跡象都沒有,對比拘捕侯老太之快,市民實在無法理解。
政府高層必須認真檢視兩宗相關案件的執法力度是否嚴重失衡?是否對付老弱傷殘時過度決斷快速,面對有勢力人士則優柔寡斷、遲疑不決?
政府在鼓吹欺善怕惡?還是香港有兩套法律?
後記:勢力人士後來主動撤銷指控,侯老太不用接受調查。
註1 2015年3月2日 東方日報
續《河上鄉侯老太的故事 》:執法的快與慢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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