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收到大律師公會訪京團的報名通告時,內心的確掠過一陣猶豫。換了往時,我應該不加思索便報名參加。然而,即使心態再平常,政改方案公布之後,政府聲稱會全力「撬票」,坊間又不斷懷疑泛民會「密室談判」和「轉軚」的氣氛下,不少人都規勸甚至告誡我不要報名參加。選擇不去,無疑是最容易和最穩妥的決定,捨難取易更是人之常情,卻不是從政者應然的選擇—其實,從政本身就是捨易取難的行為。何況除了政改之外,還有其他重大問題是必須與中央當面對話的。

政改固然是中央和香港人眼前最重要和即將揭曉的問題,但「一國兩制」的實踐,政改只是其中一個—儘管是最重要的—關節。無論政改方案—不管是過往的、現在的還是以後的—是否通過,「一國兩制」都是已經開始、正在進行和將要繼續的國策。不過,話說回頭,即使那是將要繼續,卻亦有限期,因為「一國兩制」本身不是一個永續的而是預設實施50年的國策。如果以今年為回歸第18年計,則「一國兩制」只餘32年的壽命。

或許有人會認為現在談「一國兩制」的存廢是言之尚早,可是這個問題其實是迫在眉睫。早於3年前,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便先聲提出,時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更舉現存的土地契約和一些工程合約的年限為例,認為「一國兩制」有必要及早討論是否在2047年之後繼續實施。得到兩位法律界前輩的啟發,讓我進一步想到,「一國兩制」其實不只是處理地契和合約,而是要來保護香港一直實行的重要制度,例如獨立的司法系統,乃至代代相傳的核心價值,例如各種各樣的自由。如果是這樣的話,香港人要思考的問題,就不是「一國兩制」結束之後香港該如何走下去,而是要爭取「一國兩制」在預設的限期後延續下去。

當然,在去年中央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之後,我與不少香港人都會思疑,即使中央願意延續「一國兩制」,但如果那個「一國兩制」是按照白皮書那樣描述地發展下去,對香港來說肯定不是好事,因為它扭曲了「一國兩制」的原意。無論「一國兩制」變成怎樣,在性質上它始終是香港維持自我的唯一一道屏障,若然它消失了,還能依靠什麼呢?若然大家覺得「一國兩制」現在不夠理想,那麼我們需要做的,不是懷疑它應否繼續下去,而是努力讓它變成我們理想的模樣。

這個責任,落在今天40歲之前的人、包括我身上,因為當「一國兩制」走到一半至2047年時,我們正是那段時間的社會主人翁。就讓我們現在把這個問題記住,然後慢慢凝聚共識,爭取一個大家理想的「一國兩制」能夠在未來的日子一直實踐下去。


 寫在北京行之後【郭榮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