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3.0一詞出現差不多已有10年,不過很多人仍然對這些科技術語不甚了了,今天和大家初步探討其中一點。

Reed Hastings(Netflix創始人)曾經以上網速度形容網絡發展:Web 1.0是電話撥號上網(Dial-up Networking,50K平均頻寬);Web 2.0是早期的寬頻上網(Broadband,平均頻寬1M),Web 3.0就應是今天10M或以上頻寬的上網。今天的網絡使用者已不限於傳統桌面電腦(Desktop),還有手機/平板電腦流動上網。

按網上百科全書WiKi的論述,Web 3.0”包含多層含義,包括:將互聯網本身轉化為一個泛型數據庫;跨瀏覽器、超瀏覽器的內容投遞和請求機制”等等。WiKi還提到一點顯著特徵:“提出個人門戶網站的概念,提供基於使用者偏好的個性化聚合服務”。

簡單來說,就是將互聯網(Internet)的資料轉化為數據庫(database),以遠程查詢的方式重覆利用這些資料。

具體表現出來,就是將每個人的上網習慣和活動都記錄成為一個龐大數據庫(大數據/Big Data),而應用程式按這些數據資料進行查詢和互動,例如按使用者的瀏覽習慣提供瀏覽器所顯示的廣告類型。手機以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作為識別,伺服器便 會存有該機主的電話/軟件遊戲APP/瀏覽器等使用習慣資料,便可以用來設計銷售電話或電郵。

以網站內容而言,Web 1.0是由網站提供內容published content(如portal入門網站即Yahoo等),Web 2.0是建構平台由用戶提供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如社交網站Facebook/blog等)。Web 3.0是互聯網的實時使用,以上網使用習慣互動進行促銷,所以趨勢是按”大數據”來設計營銷策略。

 

撰文:奧尼爾 (香港比賽網特約作者)
今日的"新"明日就變"舊",潮流科技日新月異,更新速度之快令一般人無法追上,以使用者的角度來作個簡單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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