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政府宣佈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任務是「建基於政府多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策略 …推動公眾就不同選項 … 進行討論」,專責小組的最終目標是「建立社會共識 … 就優化整體土地供應策略及不同土地供應選項的優次提出建議」(註1),關鍵詞是「公眾」、「討論」、「社會共識」和「優次」,小組工作的主體是組織公眾討論(注意:不是面紅耳熱的辯論),成果則是社會對各種增加土地供應方法的先後次序的共識。

專責小組的責任不在由內部討論定出優次,而在找出社會的共識,因此本身理應沒有前設立場,但是成員名單裏,傳統「專業界別」和「金融/經濟界」加起來,人數超過小組非官方成員一半,前者的工作性質與地產界有一定關係,後者則有人多次高調鼓吹大規模填海和向郊野公園(包含船灣淡水湖)要地,反觀多年來發表反對意見的人士(不只是我)則在名單之外,令人憂慮小組的工作受地產思維影響,立場早有傾向而無法持平客觀(註2)。

大概針對這種憂慮,小組主席黃遠輝強調:「任何一個小組成員的意見都不可凌駕於公眾討論之上」(註3),非常欣賞主席的確鑿說法,我們必須相信他的誠意,給他機會運用他的氣場蓋過個別小組成員自身的鮮明立場,帶領小組走上正軌,促成全體合作做好公眾參與和廣泛討論,讓市民掌握好相關土地資料和數據,以及據此判斷滿足未來土地需求的辦法的先後次序。

可惜小組成員並沒有與主席同步,8月30日個別人士已經在傳媒公開宣示鮮明立場(註4),鼓吹大規模填海和向「郊野公園邊陲地帶」要地,令人十分擔心這批人士是否願意接受主席的規範。

怎樣才能真正地好好討論土地供應問題?我想最重要的幾點是:廣泛徵求民間的提議,廣邀跨學科專家學者給予意見,給民間充分機會討論,組織諮詢場合和進行嚴謹的民意調查,然後才綜合專家論點和民間的意向,形成反映當代香港人的「共識」。

首先小組應該向大眾公開徵求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法。我們不應因為過去幾年某些人重複的炒作而形成錯覺,以為填海、填淡水湖和佔用郊野公園土地是僅有的選項,事實上,民間早有其他提議,只是不知何故不能進入政府視線,小組應該趁今次機會,好好地檢視這些方法,以及提供渠道讓民間的集體智慧,幫助政府找尋土地的新來源。

發展局局長說過,不論怎樣天馬行空的提議都會研究(註5),這是很好的指導思想,這裏抛磚引玉,列出幾個與填平淡水湖同級但更合理的建議,不用填海而有地興建公屋,希望小組及局長不要厚此薄彼而忽視:把預留給廸士尼樂園擴充的大幅填海地改作公屋用途,把滘西洲高爾夫球場改作公屋用途,在廣闊的公路網上建設平台及在其上興建公屋屋邨等。  


預留給廸士尼擴充的填海地約等於大埔加太和的一半大小


滘西洲高爾夫球場的面積跟天水圍差不多,甚或更大


油麻地海旁的高架路網佔地比南昌邨還大

其次是從跨學科的學術研討中,訂定評估不同土地供應選項優次的方案,重要的一步是確立必須考慮的參數,如:社會效益、生活質素、康樂效益、文化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生態服務、氣候變化全球責任、永續發展內涵等,並依此綜合判斷各個選項的優次,這樣才可以避免個別特別活躍的成員操縱小組的討論,導致有傾向性的結論,以及惹來民間的負面反彈。這件事十分複雜,但非做不可,眾多學科的看法必須加以融合,經過反覆推敲才可以把參數定下來。小組千萬不可匆匆忙忙,草草內部討論就自行定下各個選項的先後次序。

現行城市規劃委員會,行事透明度很高,方便公眾對任何規劃申請作出公開評論,又讓所有市民通過互聯網閱讀這些評論,以及進一步回應這些評論,因此城規會在審批規劃申請時,享有來自民間的多角度觀點,因此能夠作出平衡的決定,專責小組的行事方式應該仿傚城規會,在高透明度的情況下,吸納民間智慧,逐步形成傳統造地方式以外的選項,切忌以傾側的思維閉門造車。

選項形成後,一般的諮詢場合當然不可免,認真地進行一次嚴謹的大型民意調查也是必要的,用以建立權威基礎,蓋過為數不少的偏頗和取樣不足的各種「民意調查」,來到這個地步,專責小組才有充分理論和資料,作出符合香港公眾利益和期望建議,為創新的造地方法定出優次。
專責小組的現有人選,難免令人憂慮有鮮明預設立場的人會不恰當地影響小組的運作,以及引導其作出偏頗的決定,因此誠懇建議小組主席,必須嚴格要求全體成員明白他們的責任,在組織公眾討論,不在推動他們自身的立場,而且成果是社會對各種增加土地供應方法的先後次序的共識,不是小組自己內部討論的「共識」。
願望小組不負眾望,通過廣泛的民眾參與,尋得對香港有真正長遠利益的共識。

註1     香港政府新聞稿  2017年8月29日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任命」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8/29/P2017082900281.htm

註2      《草雲居》  2017年8月29日  「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觀察」  http://tiandiyouqing.blogspot.hk/2017/08/blog-post_29.html

註3      《東網》  2017年8月30日  「黃遠輝指覓地小組意見不能凌駕公眾討論」  http://bit.ly/2eL8OYF

註4      《香港經濟日報》2017年8 月30日  「黃元山:土地專組宜就土地需求作估算」  http://bit.ly/2vOGk6e 註5      《經濟日報》  2017年8月21日  「發展局長:專責小組會討論填平淡水湖建屋」  http://bit.ly/2tPQraH


 讓我們好好討論土地供應問題(林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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