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郊野公園是一個無人談論的話題,但是最近幾年,個別團體不知何故反覆宣稱必須從郊野公園要地,才會有地建屋,結果炒熱成為公眾話題。但是這是一個偽命題,香港在平原地上可以建屋的土地很多,此時此刻,把找尋土地的矛頭,指向基本上位於山區和大部份是集水區的郊野公園,是誤導和不必要的,而且我們必須了解郊野公園的緣起和本質,才能正確地理解不能動郊野公園主意的原因。
第一批香港郊野公園於1977年成立,跟民政主任制度、廉署和中文成為法定語文同期,是回應1967年社會動亂的措施之一,希望藉着香港山野豐富的自然資源,向市民提供「康樂」和「教育」的場所,讓大家享受自然的悠閒,在勞碌之餘,生活可以多些趣味、少些怨憤。正如台灣社會所講的「衣食住行育樂」,做人不只需要物質,也需要「育」和「樂」代表的精神生活。
遊人在享受清水灣郊野公園的空間(鳴謝:ilovehongkong.hk)
四十年來,兩、三代香港人在郊野公園度過無數歡樂時光。不少人去過郊野公園燒烤、野餐、行山、露營、看風景等,心中都有一些美好的回憶和開心的感覺,這些感覺幫助香港人將日常城市生活的逼迫感消化於無形,是我們香港人不斷為生活努力打拼的營養。去郊野公園實際上等於為生活加油,間接促進整個城市的生命力和生產效益,所以我們絕對不可以像某些地產商一般見識,認為「郊野公園不建屋是浪費土地」。
過去數十年,香港有人講「發展與保育平衡」,可惜每次「平衡」的結果都是「保育」被妥協,以自然生態環境退卻為結局。舉例說,錦繡花園和落馬洲一帶以前是大片濕地,如今建了住宅和馬路而沒有了,例子數不勝數。
長久以來,香港萬事以「發展」為先,「保育」不斷被妥協,自然不斷被破壞蠶食,所謂「平衡」從來不存在。來到今日,向郊野公園要地,侵蝕平民百姓康樂活動的最後堡壘,甚有可能觸及香港大眾的底線,政府最好不要打郊野公園的主意,甚至應該反過來增加郊野公園的總面積,為勞累的香港人守住呼吸自然空氣的空間。
註:本文於2016年1月2日香港電台「左右紅藍綠」節目播出 http://podcast.rthk.hk/podcast/item_epi.php?pid=390&lang=zh-CN&id=85201
守護郊野公園 - 不能永遠只要求自然退縮(林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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