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現年19歲,不符合參選立法會的21歲年齡資格,於是他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兩項年齡限制看齊,讓他有資格參選。今日高院就覆核展開聆訊,但押後裁定是否批准覆核的申請。黃之鋒坦言未必趕及7月截止前參選,但不影響香港眾志的參選名單。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到高院,出席其要求立法會投票年齡與參選年齡看齊的司法覆核聆訊。庭上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黃文傑表示《基本法》賦予巿民基本權利,《選舉條例》規定只要年滿18歲的合資格巿民就可以在立法會選舉投票,但21歲才可參選。黃文傑質疑3年的年齡差距是否「額外資格」,政府未有交代年齡與個人成熟程度的關係,又指年代不同,同年齡人士的成熟程度有別。

不過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有關參選年齡資格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應交由立法會處理,認為選舉權和被選權性質有別,不能混為一談。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區慶祥未有就是否批准司法覆核作出裁決,但假定覆核獲批且裁定年齡限制違憲,調低年齡限制仍需由立法會處理。

保持港島九東兩名單

黃之鋒在法庭外表示,法庭需要數星期才能決定是否批准覆核申請,他未必能夠趕及在7月截止前成功參選,坦言感到失望,但屬意料之內。他認為無論法庭是否批准覆核,都不會影響香港眾志的參選部署。香港眾志早前表示積極考慮派出兩張名單,分別參選港島及九龍東直選;港島區由羅冠聰夥影評人舒琪出選,黎汶洛則會出戰九龍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