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昨日 (21-03-2016) 發表題為<「香港不能獨」是中華民族的堅強意志>的社評,從歷史文化、民族、法理三方面論證香港「不應該獨立」、「不能夠獨立」:
(1) 歷史文化 – 兩千多年前,香港就列入中國版圖。之後,香港一直在中華民族的大家庭裡不斷發展,即使是十九世紀中葉被英國通過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強行侵佔,但香港的主權仍然屬於中國,香港與中國的聯繫因而從未斷絕。絕大多數港人亦認同自己根在內地,屬炎黃子孫,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文化的傳承者。
(2) 民族 – 中華民族向來有保疆守土、維護統一的歷史傳統,此乃世代中國人的神聖使命。故此,任何挑戰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主張皆不被容許。
(3) 法理 – 中共《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另外,《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將用各種手段來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港獨」注定不能成功。
這些觀點看似有理,實則充滿破綻,站不住腳。
先談 (1)。
誠然,香港很早被併入中國版圖,但不要忘記,每次歸併,俱為中原王朝對嶺南地區施行血腥的暴力統一的結果,非出自嶺南人民心甘情願。秦始皇派遣屠睢率領 50 萬大軍南下,百越族人一度負隅頑抗,弒殺屠睢以示不屈。漢高祖統一天下,派遣陸賈出使乘秦末戰亂自立的南越國,遊說其君主趙佗歸順漢室,卻遭到拒絕。嶺南地區能重新成為中國一部份,主要依賴漢武帝對南越國用兵。
由於列入中國版圖是迫不得已,嶺南人民一直抗拒被中原人士同化。又「戰敗者」身份令他們備受中原王朝排擠、打壓,無法進入統治階層,試問香港怎會在中華民族的大家庭裡不斷發展?
「1841 年後的香港被英國強行侵佔,其主權仍屬於中國」的講法更加荒謬。首先,割讓香港島、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予英國,是得到當時清政府首肯的。既然清政府同意,何來「強行侵佔」?一個家境貧窮的小孩同意將原子筆送給富家子來換取一頓飯,難道富家子就「強行侵佔」了貧窮小孩的原子筆?其次,退一步,即使 1841 年後的香港主權屬於中國,它也應該是屬於中華民國,焉會變了 1949 年建國的中共?
至於港人思念大陸故鄉、自視為炎黃子孫云云,此或可證成「當下香港不宜爭取獨立」,但無助否定《學苑》訴求。<香港青年時代宣言>說得很清楚,獨立建國乃 2047 後的事,屆時香港人「將成為香港『天然獨』,與生俱來帶有濃厚的單純香港人身份認同,反對港共靠攏中共,支持香港應有獨立建國的權利……不會陷入困擾我們成長的雙重身份 (案:指香港人、中國人兩個身份) 矛盾」。時移勢易,「港獨」為何不可?
再談 (2)。
若然「保疆守土、維護統一」純粹在歷史時空上持續發生而成為傳統,這不代表它在未來應該繼續保存。寡婦守節不嫁、閨秀自幼纏足……這些不是在歷史時空上持續發生而一度成為傳統嗎?何以我們現在不復重提?理由很簡單:這些傳統無法表現出對人,特別是女性的尊重 (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尊重)。換言之,決定一個歷史傳統應否被保存,前提是:它究竟有沒有表現出對人的尊重 (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尊重)。
同樣道理,中國人過去不斷「保疆守土、維護統一」,換來的竟是連場廝殺、仇恨、鬥爭 (秦滅六國、「國民革命軍」北伐統一的死傷數字,可以為證)。我們今天有必要為著保存一個醜陋不堪的傳統而放棄獨立自主麼?
況且,中共祖師毛澤東曾經在江西瑞金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挑戰國府辛苦建立的統一局面。要鞭撻「港獨」,請先向毛抽刀。
關於 (3),現行憲法對「港獨」構成種種窒礙,正好為「修改《基本法》」、無底線抗爭注入更多動力。一旦全民參與修憲、中共經濟崩潰,「港獨」未嘗沒有機會實現。
練乙錚在<港陸關係惡化聲中,獨立建國能否雙贏>指出,「港獨」將為中共帶來若干好處,包括:令大陸的「國家安全」更有保證、習近平更容易反貪等。與其一味喝倒采,不如仔細考慮怎樣借助「一國兩制」的外殼令「港獨」走上台前。
作者:無言(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批判「港獨」,毫無裨益(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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