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是香港對某建築物有否具備歷史意義的界定,而界定與否就決定了保育的方式。既然帶有歷史意義是「古蹟」的充分條件,那麼它所承載的歷史很大程度上就屬於官方表述的歷史。香港的「古蹟」在理論當然要以本土歷史為依歸,像衙前圍村有六百多年立村歷史,但如果放在「中國」的框架下,各省各縣上千年的古村比比皆是,在這「大中華標準」下,「邊陲地區」六百年的村落歷史明顯是相形見拙,何況香港於中國的價值長久以來側重於金融、經濟、制度,絕非開埠前的鄉土歷史與宗族社會,這就是香港沒有主體身份(STATUS)下必然的結果。
衙前圍村是九龍碩果僅存的市區古村,「衙前村」(當時仍未修建「圍」)的名字早有記載於清初 (1688年)的新安縣志中,而在父老長輩之間流傳的立村傳說則可追朔至600多年前的南宋時期;可是古諮會早在94年就評定了衙前圍村不屬於「古蹟」,表示不反對其重建項目的開展,並於99年、00年及06年再次確認這決定,古諮會認為衙前圍村基本格局完整,中軸線面貌猶在,但護城河及木橋已不復存,而且大部房屋經過後期加工重修,並未符合古蹟的「標準」,只是在總結出以下的意見︰
「建議發現的遺物應再用或修復,亦應妥善保存完整的測量圖和相片記錄。」
上述的意見後來被市建局「借題發揮」,成為現時重建衙前圍村的重建方案,亦即保留中軸線兩旁八間房屋、天后宮、門樓及「慶有餘」牌匾,並在原址興建保育公園,新建的住宅樓宇被升高至約離地面 15 米,沿南邊街、北邊街兩邊分佈,如下圖所示︰
90年代,衙前圍村不被評定為「古蹟」的決定變相為當時長實及前土發公司的收地工作大開綠燈,因為既然衙前圍村不是「古蹟」,她就跟從自由市場的一套經濟遊戲規則,按照當時九龍市區的房屋呎價,那些歷史悠久的古屋而一一被標上一個冰冷、單純的數字,到底一條上百年歷史的古村為何不算「古蹟」?為何衙前圍村的過百年歷史被評定沒有歷史意義?
在1971年,政府才制訂了首條文物保護法例,即《古物及古蹟條例》,在此之前,香港的文物及古蹟保育工作主要是由學者及業餘人士推動《古物及古蹟條例》頒布後5年,古物古蹟辦事處(Antiquities and Monuments Office)成立,作為落實本港保育政策的行政單位。「古蹟」就是歷史敘述的話語,在不同的政權、時空背景下,自然有不同的詮釋與界定,衍生出不同的「保育」方式及態度。
在香港的保育政策中,古物諮詢委員會擁有非常大的權力去鑑定一個地方是否屬於「古蹟」,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2A(1)條 :
「為考慮某地方、建築物、地點或構築物是否應該宣布為古蹟,主管當局可於諮詢委員會後,藉憲報公告宣布該處為暫定古蹟、暫定歷史建築物或暫定考古或古生物地點或構築物。」
由此可見,古諮會能夠就判定一個地方是否屬於「古蹟」而「一錘定音」,當然在程序上,最後亦要由主管當局憲報公告方能成為「暫定古蹟」;儘管在評級機制上,除了「法定古蹟」的界定外,其餘所謂的「一級」、「二級」、「三級」歷史建築在保育上沒有法律的強制性,這顯示古諮會雖有「古蹟」的評審權,但對整個保育政策卻無實權,淪為負責「專業評審」的橡皮圖章;而委員會的成員均由行政長官委任 ,歷年來大多都由考古學家、歷史學家、政治人物、商家或其他領域專業人士擔任,在架構上為何是由「行政」單位的「行政長官」負責編選委員會成員?編選成員時究竟有何準則?
就衙前圍村的個案而言,「建築價值」是決定「古蹟」與否的關鍵著眼點,這部分內容筆者需要再跟進古諮會的內部指引才可以作進一步申述。初步梳理新聞資料、《古物及古蹟條例》、以及部分村民和議員的覆述可知,儘管90年代社會有輿論意見要求將衙前圍村定為「古蹟」,可是搶先在古諮會評審先收購村內業權的長實,在收購業權後採取「買一間拆一間」的手段,致使村內建築破損七零八落,古諮會成員當時考慮到每間並排的房屋均是共用一面主力牆,若左邊一間被長實拆卸,右邊一間在整體結構上便難以以「古蹟」來保育,這裡牽涉了兩個「技術」問題,其一,是《古物及古蹟條例》並不包含「整體保育」的法規,換言之若要將整個衙前圍村評定為「古蹟」,那必須村內每間房屋自身都符合「古蹟」的標準,但由於大部分原居民不定時會修葺房屋,致使其難以符合「建築上」的「歷史意義」;其二,由於不是每家房屋都能符合「古蹟」的標準,即使某戶房屋屬於「古蹟」,但仍難以「獨立」地復修個別房屋,比如要加固一屋的牆壁,一般做法是在外圍加建承托,但旁邊的房屋卻不屬於「古蹟」,又或是兩旁的房屋已被長實拆卸。
無論是左、中、右派,香港的「古蹟」須以香港本土歷史為依歸這項前提是無容置疑,以開埠百多年的歷史來算,衙前圍村已經歷了太平天國、滿清、港英政府、日本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數個政權的輪替統治,單單是村內父老的口述歷史已是本土歷史建構的重要拼圖,比如香港過去的生活面貌如何?九龍鄉土宗族的地區面貌如何?九龍的原居民如何在沿海地區定居下來?但這些歷史故事必須要具有立足點才能得以承傳,幸運是這條超過六百年立村歷史的古村落仍然在2016年屹立於黃大仙的鬧市之中,可是基於一些法理不清的保育法規而無法整全保育下來,到底是村內的建築出了問題?還是理應負責保育的一方在處理上出了問題?
作者:街市佬‧蹟斯巴羅(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蹟斯巴羅︰【捍衛衙前圍村─香港古蹟請以香港歷史及社會為本位】(街市佬‧蹟斯巴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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