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網絡23條」嘅《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預計會係十二月九日提交上立法會二讀,而根據各大報導,泛民受美國商會及領事館施壓,將會投贊成或棄權票。好多人聽到之後嚇一跳,我真係得啖笑!
因為無論泛民投乜票,都左右唔到大局,大家都係等死。
根據《基本法》同立法會議事規則,政府所有提交上立法會嘅議案,只須過半出席議員贊成就可以通過,而由議員提出嘅議案就要分組點票,地區直選同功能組別同時過半數先得,係咪好唔公平,政府玩哂呢?而《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係由政府提交嘅議案,只要過半數議員同意就會通過。
眾所周知,今屆立法會有大約42名親建制派同26名反對派#(扣除主席曾鈺成、湯家驊),所以無論泛民投贊成、棄權或反對,只要係鬥人數,「網絡23條」一定會通過。因此,請唔好再迷信咩泛民保住香港否決權,除左特別重大議案(例如修改基本法、取消議員資格),泛民基本上係阻止唔到惡法,即使政府今日再提「真‧廿三條」,鬥投票嘅話一樣係輸。
而對上嗰次之所以能夠制止「網絡23條」,都係全靠激進派拉布,再配合臨近立法會會期臨近完結呢個天時地利,先會成功。所以由頭到尾,泛民投乜根本無影響力,但係各大利益集團利要利用呢類言論手段,令香港人蒙在鼓裡,以為單靠投票就有用,繼續和理非非爭取民主。
至於今次,既無天時地利,又有多次剪布前科,況且以美國為首嘅政治代理人唔敢反對,如果香港人仲係抱住上一次嘅心態,睇怕都幾難有奇蹟,除非群眾有「實際行動」。
簽名聯署有無用?
呢幾日網上面開始有聯署反對「網絡23條」,自然又有人討論呢一類聯署到底有無用,會唔會有反效果。
所謂聯署,對一般市民嘅成本好低,只係撳幾下制,所以一簽無妨,但成本低同時回報都係低。所謂回報,就係將事件提升為政治訴求同反映民意,賦予「實際行動」嘅群眾一個道德理據、道德支持,所以如果你嘅心態係「煲大件事,準備下一步行動」,就值得參與聯署。
無論如何,係今時今日嘅香港,任何聯署都幾乎難以動搖議會投票結果,所以如果立法會內嘅議員以及議會外嘅群眾無任何「實際行動」,香港人都係慢慢等死。
#個別議員難以定義派別,所以只係約數,但無損本文分析。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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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月(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網絡23條:泛民投贊成定反對票根本唔係重點(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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