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好普通話等於擁有特權嗎?

早前筆者看到一則有趣的新聞,標題是「普通話的重要性!?」,內容是轉載自Facebook一位用戶的貼文,講述用戶在乘搭港鐵時的一番奇遇:當他在港鐵月台上喝水的時候,突然遭到港鐵職員前來警告及阻止,但是他卻果斷地選用了普通話來回應,結果是這名港鐵職員丟低了一句「沒事」就跑開了。

這件「港鐵月台喝水事件」的真偽,筆者實在無從稽考,不過這則新聞卻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很多人都認為大家只要練成帶有濃重大陸鄉音的普通話,就會無往而不利,最少能夠擁有以下的特權:

1. 坐港鐵時可攜帶巨大行李而不被檢舉

2. 坐港鐵時可以飲水甚至飲食而不被警告或票控

3. 在D&G店中可以隨意拍照而不被勸阻

4. 外出購物時總會有售貨員提供「貼身照顧」

5. 光顧食店「譚仔」時可以怒罵店員,不用摺疊收起那架阻塞通道的嬰兒車

6. 小孩可以隨處便溺而不用罰款

7. 大人可以隨意在公眾地方享受性愛,而警察不起訴而放行

筆者先不論以上七點情況是否屬實,不過卻看到有很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贊同,均表示如大家不說普通話,縱使不享有特權也會淪為「二等公民」云云;筆者看後實有啼笑皆非之感,誠言,近年有很多大小機構,尤其是服務行業,出現了很多因為「怕事」而執法不嚴的情況,不過讀者們需要知道,說普通話的人根本不是有甚麼特權,相反在眾人眼中,這些不守規矩的國內人,我們就算怎樣苦口婆心勸喻他們去守法,他們也不會去聽;或者有很多守規則的人覺得這樣做會很不公平,不過先不要說大陸人,就算本土也同樣會有一些不守法的市民,難道我們會因為「羨慕」甚至「妒忌」這堆人而跑去犯法嗎?那些違法違規的人,即使他們僥倖避過所有形式的制裁,但是在普羅大眾的心目中,他們依舊是一些沒有任何文化修養的「野蠻人」,我們實在不應該去羨慕他們的所謂「特權」,而是去鄙視他們的「醜態惡行」,也慶幸自己默默做好自己的本份,用不著這些特殊的「優待」。

 

新聞來源:高登貼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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