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一間公司、企業,究竟是維持及執行制度重要、定還是人事處理或道理重要?
有員工已離職,卻常常收到前僱主、前上司來電,詢問之前工作的情況及細節,並請你協助某些事項,換轉是你,會如何應付?有前NGO員工已離職,常被前上司請求回來擔任義工帶活動,你,會如何應付?你公司是家族企業,各要職均是家族成員擔任,但叔姪、嫂妹之間常意見不和,各方面常要求你向對方討價還價,讓你成為磨心,你會如何自處?你是銷售團隊一員,辛辛苦苦與客戶週旋傾deal並已closed case,但會計以入帳及收款問題向你投訴,要求你向客戶提出修改,你知道這一定會激怒客戶,你會如何處理?
很多人認為,做妥事、處理事,是理所當然;而以自己角度來衡量輕重,也是理所當然的。上司叫下屬做野,是理所當然。隨傳隨到,是理所當然。已離開便沒有責任?錯了!回來幫忙也是理所當然。處理人事糾紛、尤其是家族糾紛,也是理所當然。「搞唔掂個客咪唔好簽囉」,也是理所當然。
其實,若然、當你是管理人的話,做事講求的是理所當然、權力的彰顯,還是會關注於管理人的心、道理在何方、理據又站得住腳呢?
以前說理動情,可以打動一個人的心。現在做事,利益最大化,以做Deal的心態做事,一買一賣,明買明賣,單單清,做完無手尾。以前為「責任」負責,現在為「自己/利益」負責。有管理人透過人力資源公司招聘,卻教唆一位candidate不要向consultant透露公司想請他,連幾萬塊佣金也想騙的公司,可想而知它的公司文化會是怎樣,對同事、客戶也會是怎樣,是值得把握或是放棄的機會,大家也可以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