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在本欄討論了《莊子‧山木》裡的一個故事:不能用作木材的樹,沒人砍伐,樹木因「沒用」而得以生存;不會啼的雞,給主人殺了宴客,雞因「沒用」而喪命。「沒用」在一種情況下足以保命,另一種情況下卻招致殺身。
如果再深入一點分析,便可看到矛盾是來自「有用」的具體含義。為說明這問題,我試把故事的後半段改寫如下。
莊子從山中出來,到一個老朋友家裡作客。朋友很高興,叫僕人殺雞款待。僕人問:「家裡的兩隻雞,一隻是良種,吃起來鮮甜嫩滑;另一隻是劣種,烹之味如嚼蠟。殺哪一隻呢?」主人說,款待老朋友,當然要吃好的,怎能用劣種雞?於是,劣種雞便和山中那棵不能用作木材的大樹一樣,因「沒用」而保住了性命。
我們也可以不改動故事裡關於雞的後半段,而把關於樹的前半段改寫如下。
莊子來到山下一處空地,看見一棵枝葉茂盛的大樹。四周的樹全都被砍光了,只留下這一棵。莊子問為甚麼,工人說:「這塊地的主人要在這裡建造一個花園,沒用的樹都要砍掉清除;剩下這棵樹,枝葉婆娑好遮蔭,主人叫保存下來,留在花園裡供人乘涼。」莊子對學生說:「這棵樹因為有用,得以終享天年。」可遮蔭的樹就和會啼的雞一樣,因「有用」而保住性命。
以上兩個改寫了的故事,或許可以說明,個體的「有用」,對自身是福是禍,要看那「用」是怎樣實現的。優質木材要用來製造家具,就要把樹砍下來;良種雞要用來烹製美食,就要把雞殺了。但是,可供乘涼的樹和會報曉的雞,卻是活著才有用。
不過,活著有用,也不一定足以成為保命符。莊子原故事裡的那隻會啼的雞,暫時不殺,但主人下次再要殺雞宴客時,牠還是難逃一死,因為主人認為牠成為桌上佳餚比每天報曉更為「有用」。至於樹木,管它是遮蔭的大樹,甚至是極具保育價值的名木古樹,都可能有人會覺得把它砍下來作木材,甚至拿去當柴燒,更加「有用」。煮鶴焚琴,時會發生。
「一國兩制」能活多久,除了看它是否「有用」之外,還要看各方是否覺得它的「用」值得珍惜、值得保存。(完)
活著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