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從事的代理行業,曾經有一段頗長時間不受規管及倚靠行業自律的漫長日子,當時「食價」行為相當普遍,這種經紀暗中收取買賣的差價令到不少從業者取得巨利,當時許多舊式代理,包括在樓梯底士多兼營的店東,為了吸引業主放盤,通常會免收業主佣金,一般祇向買家收取佣金,的確,當時大部份舊式代理經營者的主要收入來自食價,收佣與否並不重要,由於這一不道德手法越來越猖獗,在社會人士強力反對聲中,終於催生了地產代理條例的明文立法,政府並成立地產代理監管局全面負責執法及規管,當時已得到有志經營正當地產代理業務的代理商的全力配合,經過超過十年艱苦的努力撥亂反正,行業能夠取得以前從沒擁有過的社會地位,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確功不可歿。
遊戲規則的改變,在當時卻引致了一批不滿的舊式代理業者轉移陣地北上,憑著靈活的港人腦筋及當時內地不成熟近乎沒有的地方房地產法規,當中一些港產業者更成為地方行業的龍頭,以港為師的內地初生代理業便有樣學樣,飛單走佣,經紀帶盤跳槽及買賣食價等歪風頓成氣候,今天中港兩地的道德標準有不同價值觀,於此可見!更有趣的是,許多內地人竟然接受食價行為,甚至以被食價多少量度自已眼光的準成度。為了貪著數祇求佣金打折扣,不去理會經紀帶盤走單,殊不知這些不法行為可導致不可預知的後患!
近幾年來,國內資訊科技發展進步驚人,內地網上商業平台不少成為跨國大企,由於股價升幅隨時一百倍以上,而內地代理業除了行陷入業過盛之外,更飽受宏觀調控的大力衝擊,急需集資填補虧損黑洞,不少內企蠢蠢欲動,計劃來港「染藍」,以財技在中港股市謀取暴利,為求早日達到目的,不惜在搶灘過程中大灑金錢,不計成本務求盡快完成鋪設門店網絡,不過,金錢也並非一定可以買時間,譬如要合法地游說香港二手樓業主委託放盤,沒有一年半載努力耕耘,是不可能取得香港業主的信賴的,所以我呼籲香港的業主們對一些不明來歷的來電預約時間睇樓等,應該保持警剔,如發覺有懷疑,應該向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早舉報,既可以防範個人私隱被任意洩露,更可鞏固地產代理監管局過去十多年來努力矯正行業漏習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