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美國電影課,堂上正在放某部一九八幾年的電影。

電影中的主要橋段竟然和我幾年前寫下的某個故事一樣。

我感到有趣也無趣。

電影的情節無論是表達、編排、探討都很出色,而我喜歡故事,更喜歡好看的故事。這樣我看起來自然覺得萬分有趣。

但換角度想,對方的表達、編排、探討想比我的故事,顯得更好看,更絕妙,更深入。自以為驚天地,泣鬼神的,不過是人們在三十多年前看過,想過。我覺得很無趣。

事實上,這種自以為創新,實質前人已經一早寫過,時常發生,只是自己後知後覺,甚至不知不覺罷了。

有時候,我會想, 如果我早點出一生,我會不會成為大師,寫出那些經典呢?

我否定了這個想法,我會有某個想法,是因為日常生活、其他作品啟發我,沒有這些事,我無法想出那些故事。

有趣的是當時的小說家、編劇到底是怎樣在他們的時代想出那樣有趣的事呢?

回望自己的作品,雖然和經典作品有相同、相似的地方,但也有更多的地方我獨有的,是我個人的。

有趣的是原來自己的舊作,曾經有意無意輕觸到一些可以深入探討的問題。

再重新整理,重新想,重新寫,說不定在這世代,我還是可以是一個大師。

創作就是這樣,是既有趣又無趣的東西。

不過自己喜歡上了這樣的東西,就要找有趣的地方,甚至將不有趣變成有趣。

 

作者:麻雀(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創作有趣不有趣(麻雀)

 https://www.facebook.com/GaldenPolymer/time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