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後,有了「利」,當然想要有「名」和「譽」。

視乎公司的budget有多少吧,要多大有多大,要幾多媒體有幾多媒體,要幾高調有幾高調,要幾浮誇有幾浮誇。因為,香港靠賣獎和搞比賽維生的單位,實在太多了!而公司往往的確很貪心,成日都想有唔同channel的報導在媒體出現,所以,一方肯買,另一方又肯賣,一拍即合。

不過,質素方面就有點兒動魄驚心了;有時連我都想像唔到,光怪陸離的事會常常發生……

例如,原來有一些比賽的panel評審,真的可以很「流」亦很「忙」;會都無開過,參賽文件都未看過,頒獎禮也無到過,也好意思叫做評委?另外,公司獲獎名稱與獎項銜頭可以隨便改,得獎原因可以老作,得獎的報導其實是advertorial,是package中包含在內,都無問題,因這是遊戲規則嘛;但竟然派過fresh graduate來做訪問之餘仲要訪問已完成一半才發現唔記得開個錄音功能,OMG,你玩野咩?連得獎個trophy底部果張包裝招紙都未拆走,上台個司儀讀個公司名時又讀到錯晒,嘩,唔該起果雞欄都起得專業少少、比D誠意,可以嗎?唔係點樣賣得出呀?

不過,講起那些價單,比男人更不可信。面價20萬,close deal是7萬。面價9萬8,其實3萬5已OK。而且,落價無預告,亦無回手,落booking落貴了,閣下自理。

為了名譽,想多點曝光、報導,實屬無可厚非。但起碼不要做條水魚,比人當白痴;要做個有要求的參與者,那些低檔次的豬肉獎,就同豬油、地溝油一齊掉落垃圾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