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昨日建制派反擊,奪取多個立會委員會正、副主席一職後,今日再提出以特權法調查佔領道路(或佔中行動)一事,被泛民議員質疑是作政治壓逼之舉。不過當中能成功達成目標機率如何?首先就要理解一下特權法、以及中間對雙方的限制。

先假設建制派成功引用特權法,那立法會在調查期間就會成為一個獨立政治體,皆因當中提出之草案除不能以法律訴訟去挑戰之時,當中立法會主席及職員合法行使權力時,法院無權管轄其具體行動。也就是說當中出現任何不當手段,調查過後也無任何追訴之門路。

不過另一方面,立法會需要傳召任何人作證之時,亦需要經過分組點票方能成事,也就是說只要泛民一方全數出席反對(地方議席上泛民是18席對建制17席),建制派就算全佔功能組別通也無可奈何。當然這是以泛民真的能全數出席,以及當中沒有人以任何手段阻止他們出席為大前題。

另外特權法實際效用有多大?實際上大家都看到過去幾年,由雷曼迷債事件、到調查梁展文獲聘新世界、以及梁振英於西九評審時的角色衝突,都知道當中是「查」多過「判」,再者由建制派做主導,結果就有如「老千做莊」,調查報告可能一早寫好也不出奇,只不是為之後的政府法律行動做個基礎而矣。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只要特權法一被提出,市民只會再度被激怒上街而矣。事關當日正式佔領街頭的人只為小數,但先後都因為各種政府/建制方面的行動,而再度激發更多人上街支持,甚至演變成超過十日的街頭運動。不然以香港人三分鐘熱度的心態、又怎會搞到整件事越拖越長?如今建制派想要利用特權法來一次秋後算帳,恐怕只會為一團本來開始減弱的火堆,再加一大堆柴草作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