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吳蕙芳指出,走私奶粉案日趨嚴重,由2012 年2000 宗上升至去年5000 宗,現時平均每日20宗之多,還有被判罰款而不繳交的個案不少,令法庭要採取費時失事追討的步驟。顯然,限奶令並未收到任何阻嚇作用,這是政府政策失敗的最有力證明,難為保安局長黎棟國還厚着臉皮說法庭支持嚴厲施行,令人感到「鼓舞」!

其實早在政府企圖立法之時,已有很多人(包括本人)指出奶粉水貨問題,應該在兩地溝通之下以行政措施解決,不應以立法手段,將私運奶粉變為刑事罪行。但政府根本缺乏行政力量,面對回應社會指摘,胡亂立法,將本來用來對付出口限額的法例,引伸成市民大眾人人可犯的罪行,結果私運奶粉猖獗如故,甚至變本加厲,數以千計平民變成罪犯,迫爆法庭。法庭的正當功能是維持社會秩序安寧,不是為政府揹鑊,裁判法庭每日能審幾多宗案件?把大量時間花在限奶令上,其他傷及市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的案件反而少了時間,還是要增聘法官、增建法庭,去不停趕上處理愈來愈多的奶粉私運,又或提高刑罰以達阻嚇用途,直至奶粉等同毒品?這個政府如非無用,就是意圖不軌!

另一項是僭建。為顯執法「一視同仁」,於是事無大小,不合規則的建造物(非常廣義)一律控以僭建,其實真正僭建的特首繼續無人敢碰,但小市民哪怕是搭個塑料上蓋擋樓上擲下的垃圾,也照告如儀,而且按照條例,罰款自限令清拆之日起計,逐日增加。到了裁判法院,情况跟限奶令差不多,流水作業,絕大多數人認罪,為求快捷,求情說話也不用多說,「篤」計數機判刑。不但花法庭時間,部門還要多聘人手負責檢控工作。為什麼這種怪現象愈來愈多?是香港人轉性?當然不是,但政府不願負責,一律將責任轉嫁法庭,這就是實情!

作者:吳靄儀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行政無方法庭迫爆(吳靄儀)